“禁白令”为何成了一纸空文

   2010-09-08 中国化工报李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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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世界上对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盒回收利用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聚苯乙烯发泡材料的回收率达到了86%。图为用聚苯乙烯再生料制作的餐桌和椅子。 (李英伟 摄)
  

      一个被禁10年之久的产品,不仅禁而不止,而且还始终占据了国内一次性快餐盒市场70%以上的份额,年消费量达100多亿只,这就是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俗称发泡餐盒的命运。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或将在新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落后产品中将其删除。这使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的话题再度升温。这个产品是因何被禁的?它到底是“绿色环保”还是“白色污染”,是“安全的”还是“有毒的”?“禁白令”为何成了一纸空文?近日,记者就此走访了一些业内专家。
  
  
  为什么被禁
  
  
  谈到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被禁,还要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包装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原国务院全国包装改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沛生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的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由于价廉物美、性能优异、安全卫生的特点,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在我国快餐行业获得了广泛的应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引进了大量的聚苯乙烯发泡片材和餐盒生产线。但由于当时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强,废弃的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被随意丢弃,造成的污染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铁路两旁的废餐盒大量堆积,形成两条白色长龙;在长江三峡和葛洲坝水面上漂浮的废餐盒白茫茫一片,影响船只通航,严重时还影响了葛洲坝发电机组的正常工作;在城市里,随意丢弃的废餐盒给市容景观、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诸如此类的事件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困扰,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一时成了白色污染的罪魁祸首。


  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颁布实施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简称六号令,俗称禁白令),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


  此后,原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4月23日发出《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知》;同年5月29日再次发出《关于餐饮企业停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知》;同年12月28日,原国家经贸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环保总局四部委联名签发了《关于加强对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简称四十号文)中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被列入淘汰类产品,并规定禁止投资、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


  国家政策三令五申,是想通过一纸禁令让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尽早退出历史舞台。


  政府部门“禁白令”的意图很明显,想一禁了之。


  似乎是在配合政府的行动,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有毒的观点也紧随而出。记者了解到,当时关于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有毒的说法可以归结为这样几种: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在65℃时会产生二噁英致癌物;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含双酚A会导致生殖机能失常;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中含有残留单体,65℃以上使用时会释放出单体致人中毒。这些“有毒”的观点使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的问题从环境问题上升到了“危害人体健康”的高度。
  
  
  真的有毒吗
  
  
  被禁10年来,针对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有毒的观点,业内人士一直在“申冤”。这次,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唐赛珍再次对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关于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会产生二噁英的问题,她认为是毫无科学根据的。二噁英生成的条件之一是在270℃~400℃高温下,含有苯环的物质和含氯或溴的物质同时存在,而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具备上述条件。


  其次,关于双酚A会导致生殖机能失常的问题,唐赛珍解释说,聚苯乙烯与双酚A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分子结构,不属同类物质,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也不会沾染双酚A。


  再次,关于苯乙烯单体残留和65℃以上使用时释放苯乙烯致癌的问题,唐赛珍告诉记者,我国的聚苯乙烯生产中苯乙烯的残留量的国家标准是小于1000ppm,比美国和日本的小于5000ppm的标准还严格。正规厂家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聚苯乙烯不会有苯乙烯单体超标问题。而聚苯乙烯的解聚温度为280℃,65℃以上使用会释放苯乙烯的说法毫无科学根据。


  另外,对于一种“在微波炉里加热时未聚合的苯乙烯单体会伴随食物进入人体导致人体中毒”的说法,业内专家一致认为,这是一种无稽之谈。每种产品都有自己的使用范围,聚苯乙烯发泡餐具是一次性的快餐包装,不适合在微波炉中加热食品用,这和金属餐具不能在微波炉中使用是一个道理,应该成为人人尽知的科普常识。


  唐赛珍补充道,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问世40多年来,未见有国际卫生组织发布过“有毒”的公告,它还获得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批准,可用于食品包装。我国的质检部门和卫生部门也没有发布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有毒的公告。
  
  
  问题出在哪
  
  
  令政策制定者意想不到的是,10年间,在国家政策严令禁止、各地质检部门屡次查封的高压态势下,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并没有在市场上销声匿迹,而且还始终占据着国内一次性快餐盒市场70%以上的份额,年消费量达100多亿只。


  有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具有质量轻、刚性好、性价比高的特点,特别是在使用性能上具有保温、隔热、耐油、抗水等特点,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在国外也有同样的情况。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会长廖正品介绍说:“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8个州,韩国、中国台湾等曾先后对一次性发泡聚苯乙烯餐具采取了禁用或限用的管理立法,但经过实践发现没有适合的替代品,禁用法规难以贯彻执行,绝大部分禁令改为以强制回收为主。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真正有效地禁止使用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

 
  一个产品被政府明令禁止却禁而不止、无法替代,问题出在哪?


  李沛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的问题不是产品本身的问题,而是管理到不到位的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早在六号令出台之前的1996年,北京市就开始探讨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实施回收再利用工程。1997年6月,北京市环保局、工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料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知,要求到2000年回收率达到50%。按照国际通行的生产负责制原则,1997年,在京从事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生产的6家企业投资成立了回收公司,并建立可回收再生工厂,还在北京城区设立了8个回收站,对废弃的聚苯乙烯发泡餐具集中收集后,运输到指定的处理工厂进行加工再生。2000年北京市的回收量已接近2000吨,回收率达到66%。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循环经济的模式,却因六号令的出台而夭折,回收生产线也逐步减量停产,企业投入到回收系统的3000多万元打了水漂。


  与北京截然不同,六号令出台后,上海市并没有盲目地一禁了之,而是借鉴了北京的回收经验,实施了以回收利用为主的“三分钱工程”。2000年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八十四号令),提出了“源头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励替代”的16字方针。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黄隆斌介绍了上海市“三分钱工程”的具体做法。根据上海市政府八十四号令,上海市财政局、市容卫生管理局、物价局先后联合发文,对每只质量为5克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按0.03元向生产餐盒企业征收回收处置费,其中0.015元支付给回收餐盒的个人或单位;0.005元支付给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盒的处置企业;0.005元用于支付给管理和执行等有关单位;0.005元作为回收系统工程中的运输费用。


  通过这样的一个系统工程,上海市探索出了对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实施从生产、销售、回收、中转、运输与处置利用全程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彻底解决了白色污染的难题。


  黄隆斌告诉记者,从2000年实施“三分钱工程”以来的10年时间里,上海市累计回收的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盒近27亿只,折合13500吨,再造塑料粒子约7000吨,用于生产硬塑料产品的原料,为国家经济建设节约了大量的石油资源。

 

被禁10年来,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盒依然是快餐盒市场上的主力军。(郑晓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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