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5日,一场没有举牌竞价,完全通过电脑输入、鼠标点击、大屏幕实时显示的排污权交易拍卖会在西安举行。图为陕西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参与竞买。(丁海涛 摄)
浙江嘉兴不产扬名全国的螃蟹,但嘉兴人敢于吃“螃蟹”的精神却在环境管理上为全国趟出了一条新路。这就是排污权交易。
2007年11月10日,嘉兴成立了我国首个正式的排污权交易和储备中心。
“从中心成立以来,来我们中心考察、学习的各地代表团就一直有增无减,媒体来采访的也很多。”嘉兴排污权交易和储备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无论是来考察的还是来采访的,心里怀着的都是同样的疑问:嘉兴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怎样建立起来?这个“螃蟹”吃得如何?
首次吃“螃蟹”是被逼的
嘉兴初次试水排污权交易,是在2002年前后。当时只是局部试点,算是自愿进行的一种探索。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最后不了了之。
到了2006年,嘉兴市政府再度将排污权交易提上议事日程。这次却是被逼的。嘉兴市环保部门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当时嘉兴面临的环保形势非常严峻。长期粗放式的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让嘉兴的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而这个时候,浙江省要求嘉兴在“十一五”期间,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每年分别减排3.5%和3.6%,远远高于国家的要求。
嘉兴市政府发现,仅依靠罚款、限期治理等行政手段来抓减排,作用有限。因为即使所有企业都做到了达标排放,如果产业结构得不到有效调整,那么整个排污总量也难以有实质性下降。
嘉兴市政府再一次把目光转向了排污权交易。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和反复修订,2007年8月,《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继推出;同年11月,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和储备中心挂牌成立。
按照《办法》的规定,排污权交易的市场主体由3方面组成:一是排污权可转让方,指在完成污染物削减任务后,有多余指标可供排污权交易的市场主体;二是排污权需求方,指需要获取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许可权的市场主体(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无法按照政府规定减排或因减排代价过高而不愿减排的企业);三是排污权交易和储备中心。
“此时,排污权对于企业来说,已不再是单纯地向政府支付的行政费用,而是依法购得的一项经济权利,也是企业的一笔无形资产。如果企业通过节能减排降低了实际排污量,排污权指标出现赢余,那么赢余部分既可以留作备用,也可以通过交易中心出售,从而转化为有形资产;反之,如果企业的排污量超出了排污权指标,企业就需要支付更高的代价,从市场上购买排污权指标。这就迫使企业不得不从内部加强环保治理,或者主动淘汰高污染产品,以努力削减排污量,降低治污的成本。”嘉兴市环保局副局长沈跃平对记者说。
去年9月23日,嘉兴南湖区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举行第二次排污权指标拍卖会,拍卖的排污权指标由嘉兴市中法金属表面有限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废水回用率而来。 (翁国娟 提供)
吃“螃蟹”先易后难
2007年11月10日,就在嘉兴排污权交易和储备中心挂牌的那天,嘉兴汇源纺织染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建明坐在了签约台上,向交易中心出售了他们几年来通过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所“节余”的50吨COD排放指标。他们是第一个受益者。
受益者固然对新规拍手称快,但是中外合资企业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却是有些“不幸”,因为他们撞上了排污权新规实施的“第一枪”。公司投资9900万美元准备上马年产12万吨丙烯及副产品的项目。按照规定,需要购买400余吨二氧化硫、近37吨COD的排污权,交易总额高达1080万元(迄今为止这仍然是嘉兴市交易中心最大的一笔交易)。对于美福来说,突然多出了这么大的一笔开支,自然是很难接受的。但最终美福发现别无选择。
“当时我们地也买了,其他前期工作也做得差不多了,总不能因为这笔钱就把项目取消吧?”美福副总经理余伟今天谈起当时的情形,仍然难掩心中的无奈,“排污权交易本身是一个好的制度,但我们觉得不公平。”
余伟所说的“不公平”,指的是排污权交易办法中新老企业之间的不对等。
据记者了解,当时嘉兴市为了尽快推出排污权交易新规,绕过了老企业初始排污权的分配及有偿使用这个难题,而把重点放在了新增排污量这个比较容易控制的指标上:以2007年11月1日为分界线,之前企业已经无偿取得的排放指标予以确认,扣除其应承担的减排任务之外的多余部分,可以参与二级市场的交易;之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新增排污权,必须从交易中心购买。
对此,沈跃平解释说:“根据我们的估算,当时如果在嘉兴市几万家企业中全面推行初始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时间,而嘉兴市亟待改善的环境质量已经不容许我们再等待了。我们必须先开展交易,将现有排污单位的有偿使用的难题移到后面去解决。”
2009年,嘉兴市经过充分准备启动了老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工作,2600多家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初始排污量被重新核定并进行了公示。今年5月25日,《嘉兴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办法(试行)》公开发布,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核定的初始排污权实行有偿使用。
从此,老企业也告别了无偿使用排污权的历史。
吃“螃蟹”效果立竿见影
几年下来,嘉兴市的排污权交易经过不断调整和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迄今为止,嘉兴排污权交易中心已办理了1000多笔业务,交易金额接近2亿元。随着排污权交易不断被推向深入,这种环境管理机制已显示出其与生俱来的魅力。
从排污权交易在全市推行的第二年即2008年开始,嘉兴市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呈现出持续好转,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有环保局提供的环境监测记录为证:2008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达95%,高出全省地级城市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比上年增加36天。2009年嘉兴市环境质量公报也显示,当地劣Ⅴ类水比2007年下降了25%,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指数均呈下降趋势。2009年上半年市环保局的一份报告显示,全市开展中水回用项目40多个,减少COD排放638.6吨;通过加强管网建设提高7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率,新增COD削减量3240.9吨;实施9家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和1家非电企业锅炉脱硫工程建设,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5802.5吨。
记者在嘉兴采访时看到,今年嘉兴南湖的水,比起两年前显然清澈了许多,而秀洲区那些曾经泛着臭味的内河黑水,在两岸拂堤杨柳的掩映下,也悄然恢复了它自然的颜色。
与此同时,产业结构调整也取得了明显进展。2009年,嘉兴市新上建设项目中,重污染行业项目数量比2007年下降了20%。
“最近公司因为要上新项目,花了近30万元,向交易中心申购了6吨多的COD排放权。”浙江三江化工责任有限公司环保主管陈伟标告诉记者,“排污权交易对于企业的触动是显而易见的,为了减少排污权的费用支出,这次我们三江新上项目的大部分排污指标,是通过对老装置进行改造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节余出来的。”
敢吃“螃蟹”却难解尴尬
嘉兴市首吃排污权交易的“螃蟹”是吃出滋味来了,可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其中的障碍和尴尬却不是嘉兴能解决得了的。
首先,是排污权交易的合法性问题。有专家告诉记者,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针对排污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出台。因此,排污权名义上属于企业的经济权利,但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各地在实施排污权交易时缺乏统一规范,暗箱操作的空间很大,不仅有可能造成新的区域不平等,也完全有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对于排污权的合法性,身为环保局领导的沈跃平同样充满了困惑:“排污权是不是一种商品,能否交易,法律上的认定目前还很欠缺。”
其次,是排污权二级市场的交易并不活跃。据记者了解,嘉兴市已经完成的交易中,企业之间的交易少之又少。原因是多重的,一方面,近年来嘉兴地区的减排任务十分繁重,企业可供参与交易的排污权余量本身就十分稀缺;另一方面,由于对排污权未来价值普遍持上升预期,企业怀有惜售心理。因此,即使是在交易额位居全国首位的嘉兴,企业参与交易作为卖方的机会也并不多。但是如果二级市场不能被激活,排污权交易就永远无法摆脱行政主导的浓厚色彩。
“如果排污权是企业的资产,那么买卖的自主权就应该掌握在企业的手里,但现实根本不是如此。能否出售,价格多少,买家是谁,企业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嘉兴的一位企业主说。
“我觉得当前最重要的首先是国家应尽快立法,明确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地位,对交易范围和交易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其次,政府还需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排污监测信息系统。只有对企业的实际排污量有准确的监测,才能科学地制订排污权指标,才能确保排污权分配的公平性,这是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否实施的基础。”浙江省排污权交易和储备中心副主任冯元群这样认为。
2009年3月4日,浙江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杭州举行。图为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右二)为排污权交易中心授牌。 (翁国娟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