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价格机制非改不可

   2011-01-28 中国化工报林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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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底,电煤荒即成为让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均感头疼的话题。目前,湖北、贵州、河北等地的电煤库存都严重告急。电煤荒的背后其实是体制原因导致的产需衔接矛盾在作祟。图为安徽淮北某煤矿的煤炭正通过铁路运往发电厂。(CFP 供图)


    编者按 时下正值岁末年初,往年同期出现的煤荒、电荒又如期上演。除了天气原因,中国的能源本身到底有什么问题?长期关注我国能源问题并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的著名学者、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林伯强应本报之邀,撰文作了详细的分析。我们认为,林先生的观点不但对中国的能源价格改革很有新意,而且对能源大户石油和化工行业来说也很有针对性。
  
      目前中国的能源行业存在许多问题,但最终都可以归结为能源价格问题。而政府对能源价格进行管制是引起诸多问题的根源。因此,能源价格机制现在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价格管制不是市场经济


   能源主要包括煤、石油、天然气、电等。

 
    中国能源价格,虽然经历了从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发生了很多、很大的变化,但有一点基本没变,那就是长期以来政府对能源价格实行管制。虽然现在叫“政府指导价”,但这个“指导价”明显地不能反映出真正的市场供求关系。所以,尽管中国已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几十年,但主要能源价格一不能反映国内供求关系,二不能与国际接轨。政府对能源价格管制的结果,导致高能耗产业大量诞生。这些高能耗产业虽然对我国GDP的持续高速增长起到了支撑作用,但也造成单位GDP能耗过高、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市场竞争不充分等后果。价格管制还导致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和能源效率低下。
 

    能源价格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只要能源价格是政府控制的,就常会被理解为政府在涨价而不是市场涨价。这种情况下,政府很难向公众解释能源价格为什么一路上涨,涨多少才会够等一系列问题。久而久之,民众的不满很容易引起社会不满。而“维稳”又恰恰是政府实行价格管制的初衷。正所谓适得其反。
 

    近几年,政府也多次表示要推动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但效果并不明显。特别是2010年,在通胀压力下,政府反而在一些能源领域加强了价格管制。最典型的是在电煤价格方面。2009年12月,发改委发文取消煤炭订货会,提出从2010年开始煤炭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资源、协商定价。这一举措当时被认为是政府取消价格管制、将能源产品真正推向市场的重大改革,赢得了肯定。但在2010年6月,国内通胀压力陡然增大,为了保持价格稳定,政府竟然重新对电煤实行了“限价令”。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电煤价格改革再次回到了政府限价的起点。这说明,价格管制在政府的管理理念中根深蒂固,价格管制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杀手锏。尽管有时候政府会暂时把这个杀手锏收起来,但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政府惟一会使的,仍然是这个杀手锏。
 

    能源领域不应由国企垄断


    能源是一种商品,消费者应当按其供应成本和消费量付费,这本来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是因为能源行业由国企垄断,价格又是由政府来定,使得能源价格问题颇为复杂。
 

    资料显示,目前在电力领域,国有企业的电力供给所占比例达90%以上;在煤炭领域,产煤大省山西的国有企业矿井数占到全省的82.1%,产能占到全省的84%;在石油领域,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巨头拥有国内陆地原油90%的开采权,集开采、进口、加工、批发、零售于一身,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
 

    国企垄断能源,造成了两方面的弊端。一是不透明的经营结构和成本结构,常有把成本“做大”之嫌。这也是为什么每次涨价都会遭到公众质疑的原因。二是能源利用率低、效率差。
 

    这些垄断企业动不动就标榜自己在完成政府“维稳”任务方面的贡献。表面上看似乎是这样,但如果因此就认为国企垄断能源领域是富于牺牲精神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别忘了,国企不但可以以低廉甚至是无偿的价格获得所有资源,而且可以从政府手里得到充足的补贴。
 

    从市场的角度,在国企垄断能源、政府定价的情况下,能源的成本变得很混乱。能源价格是如何形成的,连业界人士都不会很清楚,老百姓就更不明其理了。公众会认为能源行业收入较高,而对每一次价格上调都不会理解,都觉得吃亏。不透明的能源行政定价尽管初衷是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实质上却影响了社会和谐。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民营企业加入进来加强能源行业的竞争。民营企业进入对于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除了优化产权结构,在行业内部形成多元产权主体竞争的格局,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能力。可以设想,如果目前能源行业哪怕有30%是民营企业,政府对这个领域的态度就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手段也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能源定价机制要改,这个道理政府也懂。所以在本世纪初,政府也在打断垄断,引进民营企业方面做了些努力。但和价格改革一样,一有风吹草动,政府首先要做的是保住国企垄断地位。例如,发电行业已经对外资和民营企业开放了20多年,我们不但没有看见外资和民营企业的大量进入,而是看到他们变现退出。我们还看到的是近两年在煤炭领域的大规模的“国进民退”。在目前国企一家独大和价格政府控制的情况下,民营企业进入能源领域只能碰上一层层的玻璃门。
 

    所以说,价格管制与国企垄断就像是连体婴儿。要想打破价格管制,就必须打破国企垄断。如果只放松价格管制,而对国企垄断地位未有触动,那么处于垄断地位的国企就很可能会强化其特殊利益,攫取大部分甚至全部资源价改的利益,民众就不得不为其高价格买单。所以,在进行能源价改前,一定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至少两者应同步进行。

 

2010年11月,南方多个省份出现柴油荒。图为成渝高速公路途中一处加油站外,众多等待加柴油的车辆排起了数百米的长龙。(本报记者 张育 摄)


    价格管制不利于节能减排


   目前在能源问题上,我们正处于一种矛盾之中。
 

     对于一个资源贫乏的国家来说,降低能耗是相当重要的。研究表明,75%左右的能耗下降是来自于价格的提高。能源的价格变动最终将导致国民经济整个价格体系出现调整,使得社会资源逐步向低能耗部门倾斜,并使经济良性发展。
 

     但能源价格管制最大的弊端是放大了能源需求。由于体制等原因,我国能源价格往往只考虑前期的开发成本,而没有将环境和生态因素纳入其中。这就不能全面反映能源使用的真正成本,因此造成能源价格普遍过低,利用效率不高。进而导致大多数企业过高估计自身利润,成为驱动经济扩张的根源。一方面,无论企业好坏,都可以享受低价格的能源,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妨碍了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另一方面,人为压低的能源价格造成能源的滥用和环境的破坏,造成的隐形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难以计数。
 

     而这种局面显然不利于节能减排。比如,2003年制定第一个“十一五”规划版本时,预计到2010年我国煤炭消耗量达到24亿吨,2020年达到30亿吨。但事实上,2007年我国的煤炭消耗量就已达到20亿吨,截至2010年已超过30亿吨。也就是说,提前10年达到了当初所定的2020年的目标。2020年煤炭的消耗量估计要达到约62亿吨。


    于是,我们一方面苦苦地搞节能减排,一方面却又在鼓励毫无节制地挥霍能源。


   因此,为了真正实现节能排,为了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十二五”时期的能源行业,需要确实的、实质性的能源价格改革。
 

 

 

  林伯强:1982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金融与银行学学士学位;1990年6月获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博士;1993年5月~2006年6月任亚洲开发银行主任能源经济学家;2006年6月至今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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