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这回政策真起作用

   2011-05-06 中国化工报陈继军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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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反响调查(下)
 
 

 

 

    宁夏庆华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以煤炭开采、加工、煤焦化、焦炉尾气合成甲醇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企业。图为该公司刚刚建成的年产600万吨选煤、220万吨焦化项目、30万吨焦炉尾气制甲醇项目的循环经济工业园。  (本报记者 张育 摄)


     《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目标直指煤化工产能过剩。而煤化工行业又与许多行业休戚相关。因此,目前不仅仅是煤化工行业关注《通知》可能产生的市场效果,许多相关行业也在关注。如果这回政策真起了作用,煤化工扩产的势头真的管住了,那么受到影响的就会是众多重要的相关产业,甚至是整个石油和化工产业。


    一举解决两大焦炭难题


    中国冶金规划院高级工程师、中国冶金学会炭素委员会理事翁雪鹤告诉记者,他盼望《通知》真正发挥作用。

 
    他说,焦炭行业目前面临两大问题:一是产能过剩,二是原料供应紧张。而今,《通知》明确规定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焦炭项目。同时要求推行煤炭资源分类使用和优化配置政策,炼焦煤(包括气煤、肥煤、焦煤、瘦煤)优先用于煤焦化工业。这等于一下子解决了焦炭行业的两大难题。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陕焦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立岗说,《通知》在明确加快淘汰焦炭落后产能、禁止建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焦炭项目的同时,只说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项目。其潜台词是:落后产能要淘汰,符合条件且能做到资源综合利用的焦化项目也可以继续建设。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十一五”期间,我国虽然淘汰了10583万吨落后焦炭产能,但仍有超过1/4的产能是只焦不化的独立焦炭装置,其焦炉煤气、煤焦油以及余热余压均未得到有效利用。用节能减排的标准衡量,这部分产能也属于落后产能,应该被淘汰。但如果淘汰这1/4焦炭产能,又没有新增产能补上,又会导致产不足需,引发市场波动。怎么办?两全其美的办法就是发展煤—焦—钢铁联合项目和大型煤—焦—化一体化项目。现在这样做得到了《通知》的允许,企业就可以放心地去做了。

 
    记者了解到,陕焦公司已经投产的200万吨焦炭配套2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仅副产品甲醇一年就可为公司带来5亿元收入和1.4亿元以上的利润,算上煤焦油深加工、硫铵等副产品以及余热回收供暖产生的效益,资源化利用这一块可增加利润1.5亿元,经济、环保、节能减排效益十分显著。


    张立岗说:“可以预见,只要《通知》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焦化行业的资源利用水平和盈利能力就会明显增强,炼焦煤价格就不会疯涨,焦炭企业的定价话语权就会提高,焦炭价格就能提升到合理的价格水平,并会随成本变化合理波动,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呵!”

 

 


目前无烟煤价高量少,严重地困扰着以无烟煤为原料的氮肥企业的生产,许多企业的库存现已告急。图为一家氮肥企业库存无烟煤已所剩无几。 (特约记者 闫俊荣 摄)


    醇业肥业产能被迫收缩


    《通知》指出:“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和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上述标准以上项目,须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对于上述规定,业内普遍认为,可促进相关产品价格回归和行业开工率提高。


    陕西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胡克鹏这样认为,2010年,我国甲醇产能已经高达3840万吨,实际产量仅1752万吨,装置闲置率达54.37%,企业普遍亏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新建项目前赴后继,产能增速惊人。如果再这样下去,整个行业将遭遇灭顶之灾。而《通知》的意图很明确:基本停建新的甲醇项目。如果真能这样,产能过剩的问题就有希望解决。


    “《通知》的出台,将坚定一些企业下马二甲醚项目的决心,缓解产能过剩,助推产品价格上扬。”河南金鼎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习志对《通知》做了这样的评价。他说,自国家出台限制二甲醚掺烧液化石油气政策以来,二甲醚行业跌入低谷。在全国约1000万吨产能中,目前真正运行的装置累计产能不过400万吨,出现了行业性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正在建设的二甲醚项目开始缓建或停建,一些规划的项目也停止了前期工作,开始观望。《通知》在这时出台,要求各级政府不得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批准用地、发放贷款,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严防财政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的煤化工项目。这对于许多项目无异于釜底抽薪,将迫使规划中的二甲醚项目知难而退。如果国家于7月1日二甲醚燃料新政实施后,能配套出台一些规范标准,完善二甲醚直接燃烧的配套设施,那么,二甲醚消费量必将大幅增加,行业开工率将大幅提高,二甲醚价格也将提高到合理水平。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贺永德则认为,《通知》有关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提高竞争力的规定,既着眼长远,又能解决现实问题,有利于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他说,目前的现状是:化肥产能过剩不是很严重,但存在结构性矛盾。若直接关停不仅会减少国内化肥供应,还将导致工人失业,引发社会问题。国家此次采取总量控制、产能置换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可一举两得。至于甲醇这一块,表面看过剩很多,但由于近一半产能是采用间歇式造气工艺的落后产能,“十二五”将被全部淘汰。通过产能置换的方式,既能淘汰落后产能,又能优化结构,提升全行业技术水平和盈利能力,还能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促进行业“软着陆”。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李大鹏从另一个方面考量:如果各地的4000万吨煤制油、1500亿立方米煤制气、2000多万吨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全部实施,每年消耗的煤炭将达8.2亿吨,国内煤炭供不应求状况将十分严重,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在所难免。而今这些规划项目被叫停后,化工用煤量就会减少,对电力、建材、钢材的需求也将减少,各行业都可能压缩规模。届时,煤炭市场将出现供大于求,化工用煤紧张情况将明显缓解,打压煤炭价格理性回归,其对化肥和甲醇行业的积极意义,绝不亚于产品价格的提升。


    甲醇制烯烃产业获默许


    业内普遍注意到,《通知》没有对单纯甲醇制烯烃项目进行限制。而甲醇制烯烃一旦形成规模,将对电石、氯碱、石油化工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我们正在建设的项目,就是拟采用进口甲醇或国内外购甲醇,生产烯烃产品。既然《通知》没有限制,我们就要全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产。”宁波禾元化学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该公司于2010年3月投资60亿元,建设年产180万吨甲醇制烯烃、30万吨聚丙烯、50万吨乙二醇项目。按照规划,项目所需的原料甲醇将全部外购。


    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副所长、甲醇制烯烃技术首席科学家刘中民表示,从国家整体利益考虑,采用进口甲醇生产烯烃更值得鼓励。一方面,企业可以减少建设甲醇装置的投资(这部分投资往往占到项目总投资的近2/3);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国内资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通过进口甲醇,相当于变相进口了煤炭、石油或天然气,还将“三废”留在国外,是一举多得的事情。况且,目前中东地区甲醇规模很大,又将消费目标市场锁定中国,我们很容易获得廉价甲醇。从此次《通知》看,国家似乎也不反对在沿海地区采用进口甲醇生产烯烃,留了一道政策的口子。


    刘中民告诉记者,目前规划采用进口甲醇制烯烃的产能累计约500万吨。一些有实力的企业,还计划在中东建甲醇厂,采用当地廉价的天然气生产甲醇后,运回国内的大连、青岛或福建、广东一带,供自建的甲醇制烯烃工厂使用,实现国外资源国内用,国内排放给国外的目的。如果上述两种模式得到国家认可并给予支持,进口甲醇制烯烃的规模就会迅速放大,不仅对我国合成树脂行业会产生较大影响,还将对石油化工、电石、氯碱及其他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他给记者举例说,目前我国合成树脂供需缺口达2000多万吨,每建100万吨乙烯装置,就要配套1000万吨炼油装置,不仅投资大,石油需求量也很大。如果通过进口甲醇生产烯烃,按1000万吨烯烃规模计算,就可少建10个千万吨级炼油厂,减少1亿吨原油加工能力。


    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秘书长孙伟善、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孙万军则认为,采用廉价进口甲醇制烯烃形成一定规模后,对电石、氯碱等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原因是生产电石的主要目的是生产乙炔,继而生产聚氯乙烯。如果进口甲醇生产的烯烃成本低于电石法,且形成规模,众多聚氯乙烯企业完全可能就近建设外购甲醇生产烯烃装置,不必再依赖电石。而氯碱行业本身也将摆脱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困扰。不仅如此,众多此前被少数企业掌控的环氧乙烷等高附加值产品,也将“进入寻常百姓家”。

 

进口廉价甲醇原料生产下游产品已成为越来越多沿海化工企业的选择。图为一家化工企业装运进口甲醇回厂。(特约记者 闫俊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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