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
通知强调要促进能源清洁发展,由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法规、政策,按照简化、普惠、稳定、渐变的原则,在规划统筹、并网消纳、价格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和政策调整,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
建立健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政策机制,从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开发利用。
建立对能源开发生产、贸易运输、设备制造、转化利用等环节能耗、排放、成本全生命周期评价机制。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0〕3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 法 部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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