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限额管理 节能减排的“星星之火”

   2011-10-18 中国化工报张木早 赵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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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组织技术人员对现有装置实施了脱氢尾气等技术改造20余项,共节能8486吨标煤,节水37万吨。图为他们对装置的换热系统实施更新改造。    (马世强 摄)

    今年上半年的节能减排指标出来后,不少地区都有点着急了。于是,各地开始抓各种压能耗的办法。其中一种叫“高耗能产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化管理”的措施突然受到各地青睐。

 
  这个让许多人备感陌生的管理体系是什么样的?它对高能耗行业的节能减排有没有推动作用?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4种化工产品 有了“紧箍咒”
  
  
  原来,早在“十一五”之初,高耗能产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化管理就有了。


  “原因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列为约束性目标,但‘十一五’开局之年的实施情况并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对重点产品的能耗进行强制性标准化管理被提到国家能源管理的议事日程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行业处副处长李永亮说。


  2008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涉及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的22项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其中包括4种化工产品,即合成氨、烧碱、电石和黄磷。 


  “之所以将这4种化工产品的能耗限额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因为这是石油和化工行业中能耗最大的几种产品。有的是总能耗比较大,如合成氨,其总能耗占到化工行业总能耗的近40%;有的是单位产品能耗比较大,比如黄磷。”李永亮说,“每种产品能耗限额的国家标准包括3个限额值,一个是限定值,即现有装置必须达到的能耗标准。一个是准入值,即新建装置必须达到的能耗标准,这2个值是强制性的。先进值是推荐性标准,是一个希望企业努力达到的目标。”


  据李永亮介绍,当时每一个化工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石化联合会都要和相关的行业协会进行充分的协调,并进行大范围的调研,充分了解不同企业的实际能耗情况。“化工产品的生产过程非常复杂,同一种产品既有不同的工艺路线和原料构成,最终产品也有不同的存在形态。在制定能耗标准时,这些因素都必须考虑进去。因此,每个产品我们都要会同相关专业协会向80%左右的生产企业发放问卷调查,让他们报告实际的能耗水平。标准既要有利于促进行业的节能降耗,也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


  据中国氯碱工业协会能源专家、烧碱能源限额国家标准起草之一的朱建平介绍,氯碱生产企业的能源构成比较复杂,既耗煤,也耗电,还要耗蒸汽。为了制定烧碱能耗限额国家标准,氯碱协会调查并测算了所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上的烧碱企业的吨碱综合能耗、交流电耗及其他能源消耗的情况,并按产品含量和生产工艺的不同,分别定出了每吨产品500~1350千克标煤的能耗限定标准和每吨产品360~1100千克标煤的能耗准入标准,并给出了先进值。


  按照规定,这些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发布后,由各级能源督察部门进行执法检查,监督各企业对标准的实施情况。
  
  
  电石成为 淘汰落后最快行业
  
  
  搞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管理,对企业有实际作用吗?


  我国纯碱行业重点企业之一的河北三友集团董事长么志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持肯定态度。他表示,能耗限额标准管理对化工企业节能降耗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先进值的引导会使企业的节能改造和投入不会停止或减少。对尚未达到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因为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要达到能耗限额,所以必然会加大节能的改造和投入力度,促进能耗下降。”么志义说。


  根据石化联合会提供的统计数据,“十一五”期间,虽然全行业的节能任务完成得不太理想,但部分产品的综合能耗还是下降明显,特别是有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约束的产品,能耗下降都超出规划要求。


  据石化联合会能源管理专家隗志安介绍,根据“十一五”行业节能规划的要求,合成氨、烧碱、电石、黄磷4大产品的吨综合能耗要分别比“十五”末下降6.3%、8.6%、9.8%和5%。而实际完成的情况是分别下降14.3%、26.3%、14.8%和29.1%,都大幅超过了规划要求。


  氮肥行业的情况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来看,2010年与2006年相比,合成氨的平均能耗下降了13.7%,而尿素的能耗下降却不明显,在氨耗、电耗、蒸汽耗3项指标中,只有电耗下降了0.7%,而其他两项不降反升,分别增加了0.5%和6%。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合成氨有能耗限额标准限制,而尿素则没有。


  从一些产品能耗降低的趋势上,也可以看出能耗限额标准所起的作用。


  以30%的烧碱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降低的情况为例。2007年这一指标只比2006年降低了2.2%,而2008年及以后,综合能耗下降明显加快。其中,与上年相比,2008年下降幅度达到6.1%,2009年更是下降达11.2%,而2010年也达到8.4%。


  “能耗限额标准的另一个明显的好处就是,为淘汰落后产能提供了一个非常硬的指标。”李永亮说。


  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进程印证了这一点。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上周刚刚发布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进展报告2011》提供的数据显示,“十一五”的前两年电石行业只分别淘汰了57.4万吨和22.1万吨落后产能。而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出台后,淘汰速度明显加快。在标准出台的2008年一下子达到104.8万吨,后两年也分别达到46.7万吨和74万吨。“十一五”期间,电石行业共淘汰落后产能305万吨,超过国家要求的淘汰200万吨的指标,成为淘汰落后产能最快的行业之一。
  
  
  企业建议 达标可减免当年税
  
  
  但是,正如一些专家和官员所言,“十二五”石油和化工行业的节能形势更严峻,节能降耗的难度也更大。作为节能降耗有效手段的能耗限额标准怎样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呢?


  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能耗限额标准本身。石化联合会会长李勇武表示,要建立主要耗能产品的能源限额国家标准,让更多的企业有目标、有压力。


  李永亮介绍说,目前已经立项并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化工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有18个,还有10个已经向国家标委会提出立项申请,已经于10月15日完成公示,即将启动制定程序。即将制定的28个国家标准中,氮肥行业3个,磷肥行业4个,煤化工行业6个,氯碱行业3个,纯碱行业1个,无机盐行业1个,橡胶行业2个,石油化工行业3个,合成树脂行业5个。“这其中包括2个已有国家标准的修订,即烧碱和合成氨。这2个产品的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制定的时间较长,目前行业的节能降耗进展较大,以前所定的标准已经落后了。”李永亮说,到2013年这些能耗限额国标制定完成后,可以覆盖占化工行业总能耗近70%的产品,从而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行业能耗限额国家标准体系。“把这些产品的能耗限制住了,行业的节能工作就好做多了。”


  其次要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再好的标准,没有严格的监督也难以起到有效的作用。


  据李永亮介绍,目前,能耗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主要由各地的能源监察部门来监督检查。但这种监督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进行,而且只能是抽查,难以实施长期有效的监管。“如果能像排污在线监测那样对重点企业建立能耗的在线监测体系,那对了解企业是否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就很有作用。”


  “另外,各个行业、同行业的不同产品、甚至同产品的不同工艺的能耗情况都不一样,计算起来非常复杂。而各地的能源监察部门并没有相关产品的行业专家参与。所以,他们进行的督察只能抽查通用设备的能耗情况,无法对企业能耗进行精细化的监管。”李永亮说。


  再次是要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李永亮表示,现在各地对在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标问题,都只是对超出电耗限额的部分收取惩罚性电价。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更有效的处罚手段。而对于能耗先进的企业也缺乏具有影响力的奖励制度。“国家应该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这样能耗限额标准才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此,么志义建议,对于能耗先进的企业,在准确计量的情况下,国家可以比照能耗限额标准的要求,按节约的标准煤价格计算出企业当年节约的能源价值,同比例免除企业当年应缴纳的税金。
 

  云南省政府督查组近日对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红磷分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图为督查组在听取红磷分公司负责人介绍节能减排情况。(王磊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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