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约束向下游延伸 助推产业链协同节能

   2023-11-08 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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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韩石化炼油厂区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付 松 摄□温 倩今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的《工业重点
中韩石化炼油厂区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付 松 摄

□温 倩

今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的《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以下简称《能效水平2023年版》)提出,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

《能效水平2023年版》是对《能效水平2021年版》的拓展和提升,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进工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要求的具体举措,对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能效水平2023年版》发布的意义

《能效水平2023年版》是继《能效水平2021年版》发布以来的首次动态更新,是推进工业重点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引导行业企业深挖节能降碳潜力的参照标准。

石化和化工领域占《能效水平2023年版》所列36个工业重点领域中的22个,占细分指标种类81个中的47个,可见石化化工行业细分子项更多,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非常复杂。《能效水平2023年版》严格遵循国家“双碳”“1+N”政策对于系统性、科学性的要求,有利于复杂行业分门别类、科学有序地开展能效水平提升工作。

同时,《能效水平2023年版》参考国内外先进水平、行业发展实际和节能降碳进步情况,与时俱进对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数值进行了更新。

《能效水平2023年版》相关配套文件包括《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便于石化行业、企业制订改造升级计划,也有利于各地区和相关石化行业部门制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对实现《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的相关目标、推动以节能降碳为导向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能效水平2023年版》主要变化内容

《能效水平2023年版》延续了《能效水平2021年版》发布的25个领域,包括石化和化工的14个领域: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新增了11个领域,其中,石化和化工7个领域,包括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粘胶短纤维等。

《能效水平2021年版》重点围绕石化和化工上游行业,总能耗覆盖范围占全行业的六成,但产值只占全行业的四成,能耗约束政策的激励效果不利于向下游传导。《能效水平2023年版》的覆盖范围侧重于此前原料的延伸,如乙烯下游的乙二醇、合成氨下游的尿素、对二甲苯下游的精对苯二甲酸等,更符合企业实际经营管理范围,便于指导企业节能技改工作,也有利于行业上中下游协同节能降碳。

此外,《能效水平2023年版》动态优化调整了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和联碱法制纯碱的基准水平,调整了纯碱部分工艺类型的标杆水平,均提高了能效要求。预计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指标修订和动态评估等配套机制将持续推进,企业在开展节能技改工作时应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保升级发展的科学前瞻性。

《能效水平2023年版》新增领域以能源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的子行业为主。这部分重点化工子行业以较低的能耗增速支撑了较高的发展增速,整体上对全行业节能降碳贡献最大。但仍需认识到,部分子行业技术类别多、项目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单位产品能耗系数跨度较大,随着节能工作深入开展,需要强有力的政策约束,才能挖掘节能减排潜力。

《能效水平2023年版》关于关键时间节点也兼顾了已有范围和新增范围,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以及《能效水平2021年版》明确的25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对于《能效水平2023年版》新增的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石化企业做好节能提效工作的建议

石化和化工行业作为主要的能源资源消耗行业,尤其是重点耗能子行业,近年来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全行业能源消耗增速快速下降,由“十二五”的年均增速7%下降为“十三五”的3%左右。

然而,随着能耗管控不断优化,“十二五”和“十三五”时期,我国乙烯平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了7%和2%,合成氨平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了8%和5%,可见单位产品能耗下降速度逐年趋缓。因此,需要有效的优化机制,强化政策约束与支持奖励,树立样板、推广经验,最大限度挖掘全行业的节能减排潜力。

《能效水平2023年版》中提出的“2025年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30%”的要求,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发展特点。以乙烯为例,我国乙烯能耗相比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主要是原料不同所致。而煤制合成氨、合成气制乙二醇等均为我国特有产业。可见,标杆水平制定以我国实际情况为依据,努力缩小同类产品的能耗差距。因此,与行业龙头企业对标,符合当前阶段节能改造的有效思路,各重点领域企业应积极向能效领跑企业对标,各级政府部门参照文件指标精准施策,才能合理实现节能降碳改造目标。

对于基准值以下清零的目标,需要严格政策约束,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加快落后装置淘汰退出。对能效水平在基准值以下且无法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基准值以上的装置,加快淘汰退出。退出产能的置换,目前各子行业已有成功经验,一方面,鼓励大型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劣势企业;另一方面,结合国家产业转移政策,引导产能指标跨区域有序转移,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以节能安全环保为特色的龙头企业或优势地区作为承接载体,再造优质产能。

从企业层面看,国际先进油气公司比我国提前5至10年研究部署低碳转型工作,从多家公司已经公布的低碳转型和净零排放路径来看,节能提效是降碳贡献最显著的路径。我国行业企业还有相当大的节能提效空间,需重视节能技术改造,不应仅停留在对照标杆和基准指标数值这一层面,而应进一步制定契合自身的近期和中长期节能规划,量化各阶段发展目标,完善节能工作的系统性,确保节能降碳工作持续推进,并与实现“双碳”目标相统一。

在地区执行方面,建议因地制宜推动重点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结合企业技术改造清单,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按照《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整体推进、一企一策”的要求,各地分别制定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确保政策稳妥有序实施。

落实达标方案和清零方案有必要科学施策、循序渐进,企业实际指标多为动态值,存在较大范围的波动,建议以近年稳定运营的代表性平均数值作为评估依据。切忌盲目加码甚至“一刀切”,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作者单位: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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