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行,配备两台GE Vernova可燃氢9HA.01燃机

   2024-07-02 中国能源网 &

81

核心提示:GE Vernova携手哈电集团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旗下惠州大亚湾石化综合能源站提供了含两台可燃氢发电的9HA.01重型燃气轮机的联合循环机
  • GE Vernova携手哈电集团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旗下惠州大亚湾石化综合能源站提供了含两台可燃氢发电的9HA.01重型燃气轮机的联合循环机组
 
  • 新电厂预计将为电网新增1.34吉瓦的电力,并为惠州当地化工园区的工业生产供应蒸汽
 
  • 该项目采用的是首套由哈电通用燃气轮机(秦皇岛)有限公司生产的9HA.01燃气轮机
 
2024年7月2日,中国,广东,惠州——GE Vernova股份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GEV)今天宣布,配备两台GE Vernova 9HA.01重型燃气轮机的联合循环机组的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成功投产。广东省能源集团旗下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预计将为电网新增最高1.34吉瓦的电力,并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的惠州的化工园区工业生产供应蒸汽。预计在未来两年内,该机组将采用10%(按体积计算)的氢气掺混比例与天然气混合燃烧。  

 
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
 
“氢能将在广东省未来能源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为广东省加强国际合作,构建低碳、包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群提供强劲助力。”广东省能源集团表示:“长期以来,GE Vernova一直是我们在能源转型道路上的首选合作伙伴。我们相信,GE Vernova的先进的HA级燃气轮机将为其他省份推广天然气掺氢燃烧这一发电模式奠定坚实基础,这也与中国《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目标高度契合。”
 
广东省的氢气供应目前主要依赖于以工业副产品和煤电制氢的灰氢,但国家和广东省能源规划政策都倡导并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的发展。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为推进H级燃气轮机掺氢燃烧的应用起到了示范和推进作用。”GE Vernova燃气发电服务中国区总裁许欣表示:“GE Vernova始终致力于在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的同时减少碳排放。中国《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强调,要加快向可再生能源高效制氢的转型。项目的投产标志着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成为GE Vernova在中国的首座天然气-氢气双燃料9HA电厂,我们对此深感自豪。”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GE Vernova燃机机组已积累了数十年掺氢燃烧经验,全球超过120台燃机采用低热值含氢燃料运行超过850万小时。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标志着中国首套由哈电通用燃气轮机(秦皇岛)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本土化制造的9HA.01机组成功投产。该合资公司于2019年由哈电集团与GE Vernova合资组建,致力于推动重型燃气轮机本土化生产,旨在为中国燃气电厂提供高效、可靠的天然气能源及氢能源掺混燃烧发电的解决方案。此外,哈电集团还为电厂提供蒸汽轮机、发电机和其他电站辅助设备。
 
GE Vernova、哈电集团与广东省能源集团的合作由来已久。GE Vernova曾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旗下新会电厂提供两台9F.05燃气轮机,哈电集团也为项目配备了经验丰富的现场执行团队。三方的紧密协作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机组于2018年成功投入商业运行。此外,GE Vernova也为同样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广东省能源集团旗下东莞宁洲电厂实现“煤改气”转型升级提供助力。其中,GE Vernova为东莞宁洲电厂提供三台9HA.02燃气轮机,哈电集团提供蒸汽轮机、发电机及所有辅助设备。
 
在中国,GE Vernova燃气发电业务为110多家客户运营的240多台燃气轮机提供服务,装机容量约为50吉瓦。以超过130年的历史传承和领先技术为起点,GE Vernova是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能源设备制造及服务商之一。
 
前瞻性表述
 
本文件包含前瞻性表述,即有关未来事件的表述,表述涉及不同程度的不确定事项。这些前瞻性表述涉及GE Vernova(以下简称“公司”)预期的未来业务和财务表现及其财务状况,这些词语包括“预期”、“预计”、“打算”、“计划”、“相信”、“可能会”、“展望”、“将要”、“会”、“估计”、“预测”、“目标”、“初步”或“范围”以及它们的相似表达。前瞻性表述就其性质而言,涉及不同程度的不确定事项,如计划中和潜在的交易、投资或项目及其预期结果,以及宏观经济、市场条件带来的变化以及市场波动对公司业务运营、财务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油化工精神,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宣传国家石油化工政策,推广石油化工企业品牌和产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