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示西部各省新增鼓励类氢能产业

核心提示: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

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最新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以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产业,此次公开征求的文件主要对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进行补充,且各省份一一对应,其中各省份新增鼓励类产业中的氢能专项产业信息如下所示:

一、重庆市

20、汽车加气(CNG/LNG)、充换电、加注氢、车路协同、智慧立体交通设备研发制造及设施运营

二、四川省

27、高性能稀土储氢新材料

三、贵州省

11、氢加工制造

四、云南省

26、稀土永磁、发光、晶体、催化、高纯稀土金属及靶材、储氢、抛光粉等新材料及相关下游应用产品研发和生产

28、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技术开发及制造

32、汽车加气(CNG/LNG)、加注氢、氢(氨)储能、车路协同、智慧立体交通设备研发制造及设施运营

五、西藏自治区

9、太阳能发电、风能、氢能、地热能发电、地热能勘探和储能系统检测及运营

10、清洁能源制氢制氧、无污染高载能关联产业

六、陕西省

15、风电、光伏、氢能、地热、生物质等新能源、新型储能及相关装置制造产业;地热、氢能等新能源产业运营服务

29、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底盘系统、智能驾驶操作系统、大功率燃料电池电堆等关键部件的研发及生产

七、甘肃省

22、利用天然气替代、氢气部分替代化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材料深加工中使用的重油、柴油、煤技术开发及应用

29、高效电解水制氢设备、大容量高压气态储氢设备、车载储氢瓶、加氢设备及基于绿氢的大规模甲醇反应装置、合成氨反应装置的研制生产,大规模氢(氨)储能、燃料电池发电及氢内燃机发电等技术研发应用,高强度铝合金、碳纤维、输氢管道等氢能基础材料规模化发展、固定式压力容器、低温液氢储氢罐体等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研发生产,氢燃料电池储能和发电领域应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试点示范,利用工业副产氢提纯制氢等

八、青海省

16、绿氢制造,氢能装备制造,输氢管道和加氢站(含综合站)运营

17、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九、宁夏回族自治区

20、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新能源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和设备制造;氢气制备、储运,加氢站建设,氢燃料电池生产

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6、绿色煤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含聚甲醛、聚四氢呋喃、醋酸、合成气制草酸酯、草酸酯加氢、乙二醇、合成氨、复合肥、三聚氰胺、碳酸二甲酯(DMC)

十一、内蒙古自治区

15、高性能稀土永磁、催化、抛光、合金、储氢、发光等稀土功能材料、器件开发及生产

17、风电钢、锌铝镁镀层板、输氢管道等新能源用钢开发生产

31、使用新能源(电动、氢能)重卡的清洁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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