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所买的两辆电动车需安装充电桩,可小区物业不配合,海淀区清琴麓苑会所租户海淀区美英澳新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美英学校)将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物业)诉至法院,要求其配合安装充电桩。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美英学校诉称,学校买了两辆比亚迪电动汽车都两三个月了,可一直没法在承租的车位附近安装充电桩,充电每天只能从房内拉根线出来,每次充电需10多个小时,非常不方便,“安装公司、消防、供电部门都已经确认现场符合安装条件,但是万科物业却不配合。”
美英学校认为,北京出台多项政策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车,该小区是别墅区,车位充裕,仅会所周围就有22个车位,其安装充电桩不会影响小区或其他业主。
庭上,万科物业辩称,原告租用的是会所内部,没有租赁车位。安装充电桩占用消防通道,这会给小区业主带来消防隐患。另外,原告安装充电桩需经产权人同意,“我们已问过产权人,对方表示只是出租了一个住所,不同意安装充电桩。”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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