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储能政策首发 储能将参与电网调峰辅助工作

   2016-03-23 申万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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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期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调峰辅助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鼓励发电、售电企业等投资建设电

近期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调峰辅助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鼓励发电、售电企业等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并可参加发电侧调峰服务市场;鼓励各地规划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基地时,配置适当规模的电储能设施;鼓励在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设施并作为需求侧资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并强调科学调度运行电储能设施,由电力调度机构监控、记录实施充放电状态。

储能是解决新能源并网的必要调峰手段,10MW*4H储能系统符合实际应用。“三北”地区的新能源并网问题愈发严重,仅靠政策的要求实现完全上网本来就不可能。解决其上网问题的核心是该区域内调峰容量的大小。所以此次发改委发文,提出“发挥电储能在调峰方面的作用”,是有的放矢。储能设施作为调峰的重要手段,对于新能源并网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考虑到目前我国的储能设备容量有限,因此此次提出充电功率10兆瓦,充电时间4小时,符合实际情况。目前大规模储能电池参与调峰,应该在10千伏/35千伏侧接入10MW*4小时储能系统。

多方参与建设储能设施,通过调峰服务实现收益。《通知》鼓励多方建设储能设备。我们理解:一是鼓励新能源电厂,配置储能设备,平抑波动、实现消纳;二是火电电源,通过储能设施,削峰填谷,通过峰谷差电价实现收益;同时降低成本;三是用户侧,通过建设分布式的储能设施,协助电网“削峰填谷”,消纳新能源电量,赚取峰谷差价;四是售电公司,承接电网和用户,通过建设储能设施,提高盈利能力。

电改适时推进,配电网逐步开放,盈利模式开始显现。用户储能作为需求侧参与调峰,是指用户将使用存余的电能送到配电网,相当于向电网售电。《通知》确立了这种模式的可行性与合法性是电改推进中的又一举措,表明电网正在逐步开放,发电端、售电公司、用户都将在电改的深化进程中出现更多的盈利模式。

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储能设施收益得以保障。目前我国的电力市场没有完善的辅助服务交易,仅靠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完成。我们认为,《通知》提及的“调峰辅助服务”、“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是与电改9号文提出的“辅助服务市场”相呼应,通过储能设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将促进我国电力改革的深化,建设和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有助于全行业的发展。

积极鼓励储能设施建设,助力储能、售电公司、新能源相关领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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