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充电器及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16-01-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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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含网络销售)的数字移动电话机用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6批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含网络销售)的数字移动电话机用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6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8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YD/T 1591-2009《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数据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相关产品标准,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无负载能量消耗、直插式设备、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潮湿处理后的抗电强度、耐异常热。

本次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技术要求,涉及到1GHz以下辐射骚扰、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耐异常热、直插式设备、潮湿处理后的抗电强度。不合格产品涉及广州市四度睿谷贸易公司, 深圳市元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还对本市生产、销售(含网络销售)的数字移动电话机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7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 等企业明示的相关产品标准,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标志、0.2It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热滥用、静电放电。

本次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技术要求,涉及到标志、0.2ItA放电。不合格产品涉及深圳市纽曼安普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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