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控新增建设用地 —能源化工将予优先安排

   2006-09-26

156

      今后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全区用地指标将向优势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倾斜,能源、化工、高新科技等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前提下,将优先获得用地指标,并加快用地审批进度。
    据介绍,内蒙古将通过集约用地、严格管理和科学调控来保障发展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用地,多利用未利用地、存量地、荒地,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集中供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资源利用充分,技术水平高,延伸加工能力强的优势特色项目,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用地手续,用地指标将向优势特色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
    据了解,近年来,在资源大区内蒙古,众多的能源、化工、高新科技等优势特色产业项目纷纷开工,一个又一个大型化工能源基地日现雏型。自治区政府也相应制定了落实配套政策,促进化工能源基地建设。在土地资源配置方面,内蒙古始终坚持规模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项目优先,外资项目、基础公益性项目优先的原则,土地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自治区要求有关盟市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型化工能源基地建设,基地核心区所在地政府要及早做好基地建设用地收储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大型重化工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对基地内企业发展用地、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予以保证,并加快审批进度。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