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乙烯火炬气回收项目通过初审

   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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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着力建设循环经济,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中原乙烯将火炬气回收项目作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予以申报,目前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初审
    2006年9月27日,根据中原乙烯申请,依照《河南省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濮阳市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于对中原乙烯火炬气回收进行了综合利用认定初审。经过各位专家的认真评审,认为中原乙烯火炬气回收项目,将排入火炬气系统的各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和非正常状况下装置泄漏产生的可燃气进行回收,作为工业加热炉的燃料,既节约了能源,又减少了污染,保护了环境,符合国家发改委2004年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第二大项综合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中第29条内容:从炼油及石油化工尾气中回收提取的火炬气、可燃气、轻烃、硫磺。且该项目运行可靠,计量完备,实行了独立核算,有单独生产台帐,月报表,省能源研究院又出具了回收可燃气的热值检测报告,有关资料准备齐全,基本具备了认定要求的各项条件,同意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初审。
    中原乙烯火炬气过去都排放掉,造成了极大的浪费。2005年对火炬气回收系统进行了改造,提高压缩机的回收能力,采用新型自动点火系统,取消常明灯。将排放的废气、尾气进行回收,作为工业加热炉的燃料,避免了没有经过处理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减少了环境的污染,节约了大量资源,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5年共回收火炬气17970吨,创造经济效益约为58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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