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颁布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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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近日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试行)》印发各企事业单位。
  《禁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禁令主要内容是: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对违章指挥、违规指使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的管理人员,给予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上述禁令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规指使员工违反上述禁令,导致发生上报集团公司重大事故的,按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对企业有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禁令》。要求各单位迅速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禁令》履行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的《禁令》以企业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各企业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禁令》,确保每一名员工熟悉、清楚。要在操作控制室、作业值班室上墙,生产装置区要设置醒目的《禁令》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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