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消息,2019年4月4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中国光伏电池片及其下游产品发起337调查。
据悉,该调查由美国Hanwha Q CELLS公司和Hanwha Q CELLS & Advanced Materials公司于3月4日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ITC提出,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上述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中国企业涉案。
公开资料显示,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675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公司由大股东晶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董事长为李仙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14日,公司前身为西安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效太阳能单晶硅产品的研发与制造,集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为一体。2012年4月11日,公司在上交所主板挂牌,股票简称为“隆基股份”,截至8日收盘报价27.09元,跌幅2.34%。股权结构方面,公司董事长为钟宝申;法人为李振国,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为李振国、李喜燕。
4月2日晚间,隆基股份披露《配股说明书》,拟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格为4.65元/股;拟募资总额不超过39亿元,分别用于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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