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监办:鼓励电储能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发展

   2019-01-18 甘肃能源监管办

38

核心提示:近年来,甘肃能源监管办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优势,致力于新能源消纳。下一步,甘肃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按照国家能源局的

近年来,甘肃能源监管办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优势,致力于新能源消纳。下一步,甘肃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工作部署,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根据甘肃省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实际,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鼓励火电企业进行灵活性改造并参与深度调峰,同时密切关注西北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加快推进调频市场建设,鼓励电储能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发展。

2018年,甘肃能源监管办在国家能源局领导下,紧密团结联系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充分调动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积极性,建机制,推市场,履职尽职,落实国家宏观能源政策,立足甘肃,解决地方能源发展现实问题,通过一系列市场机制,为甘肃新能源消纳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得到甘肃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

截至2018年12月,甘肃全省发电装机容量5112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2063万千瓦,水电装机927万千瓦,风电装机1282万千瓦,光电装机839万千瓦,清洁能源约占60%,新能源占41.5%,在全国属于最高水平。但甘肃当地最大负荷1400万千瓦,新能源弃风弃光在全国一直最高,属红色预警。

近年来,甘肃能源监管办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优势,立足甘肃电力发展实际,积极“建机制、推市场”,致力于新能源消纳。先后主导、参与制定了《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甘肃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甘肃省富余新能源跨省跨区增量现货交易规则》、《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则、办法,大力推进甘肃电力市场化建设,有效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和跨省跨区外送。一是大力推动兰州铝厂、酒泉钢厂、金川公司等大型企业自备电厂与新能源发电权置换交易,2018年,自备电厂与新能源发电权置换电量37.5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82.6%,平均降低电价228.41元/兆瓦时,为企业节约资金8.57亿元。通过替代发电,节约标煤162.8万吨,减少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二是主导建立甘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通过鼓励火电机组深度调峰,用市场手段挖掘省内调峰潜力,为新能源发电腾出空间。全年火电机组通过深度调峰、调停备用、应急启停等措施为新能源腾出发电空间4.03亿千瓦时,同时火电企业实现调峰收益1.64亿元。三是和省电力公司研究将新能源和常规火电通过拆分打捆的方法组织中长期外送电,形成了有效的外送机制。2018年,甘肃打捆外送电量280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电量113亿千瓦时。四是积极组织甘肃电力企业参与富余新能源跨省区增量现货交易,目前已有227家新能源发电场站接入现货交易系统。2018年,开展新能源跨省区增量现货交易2565笔,送出新能源电量32.5亿千瓦时,占全国交易量的46.7%,增加新能源企业收入15亿元左右,甘肃跨省富余新能源现货交易电量连续两年均居全国第一。五是和省电力公司组织开展水电增发电量替代火电交易电量30.3亿千瓦时,火电企业间执行发电权交易电量15.3亿千瓦时等。目前,甘肃自行组织或参与的市场交易品种有12种之多,是全国电力市场中交易品种最多的省份。

2018年全年,甘肃全省发电量15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1%,全社会用电量12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5%,省内交易电量10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8%,外送电量3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其中,火电发电量8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6%;水电发电量4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6%;风电发电量2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光电发电量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3%。新能源发电实现双增双降,弃风率下降13%,弃光率下降11%。今年前三季度,甘肃省经济增长6.3%,但全省规模以上电力企业完成工业增速15.1%,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16个百分点,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4%。

下一步,甘肃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工作部署,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紧抓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在组织好现有市场交易的同时,配合政府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消纳。一是配合推进甘肃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尽快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现货交易发现价格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促进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释放市场红利。二根据甘肃省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实际,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鼓励火电企业进行灵活性改造并参与深度调峰,同时密切关注西北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三是加快推进调频市场建设,鼓励电储能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发展。四是进一步提升祁韶直流的输送能力,探索跨省区市场直接交易,让甘肃电力企业与湖南电力企业和用户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促进甘肃新能源健康发展。五是加快推进售电侧改革,鼓励以满足新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发展,多途径培育合格的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油化工精神,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宣传国家石油化工政策,推广石油化工企业品牌和产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