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监局对中石化西安石化分公司“7.14”液化气泄漏火灾事故的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全省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罐装环节安全检查,推进危险化学品自动充装系统的建立。
通报说,7月14日晚9时50分左右,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在西石化承运郑州蓝田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的液化气时,由于超装,厂方要求退回鹤位卸载。卸载完成后,操作人员在没有关闭鹤位和槽罐车气相、液相阀及拆除连接管道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操作岗位;槽罐车司机在没有检查气相、液相阀关闭情况和连接管道的情况下,擅自开动槽罐车,引起连接管道相继拉断、拔脱,发生液化气泄漏,随即引发大火,槽罐车烧毁,司机烧伤的重大事故。
陕西省安监局要求,全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7.14”液化气槽罐车泄漏火灾事故的教训,立即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罐装环节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违章罐装、运输隐患,确保运输安全。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凡涉及充装或卸载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汽油、柴油、甲醇、氰化物、烧碱、浓硫酸等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溶剂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之前,必须建立自动充装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