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其中能源创新平台的认定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先进可再生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以及储能、氢能等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等。文件鼓励能源领域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立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建设能源创新平台。
以下是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科技〔2020〕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国家能源重点实验室,相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的管理与考核,结合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新要求及能源科技发展新形势,国家能源局对《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管理办法》(国能科技〔2010〕19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9月2日
附件:《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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