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
根据该《办法》,列入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主要从以下项目中选择:对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有重大支撑和示范意义的项目;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鉴作用的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跨地区、跨流域、工期长、投资大、建设条件复杂,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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