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化工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获贷款支持

   200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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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咸阳化工公司年产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获得了国开行陕西分行19.1亿元的贷款支持,该项目从2007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09年9月投料试车。
    据陕西日报9月21日报道,9月20日,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长茆君才与陕西省投资集团董事长冯煦初在西安签订了贷款合同,在今后3年内,省开发行向咸阳化工公司年产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再提供总额19.1亿元的贷款支持。至此,总投资27.7亿元的这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落实。陕西副省长吴登昌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吴登昌说,发展煤化工是确保国家能源、经济安全,实现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发展洁净煤技术,鼓励建设煤化工项目,并将大型煤制甲醇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鼓励项目。陕西省将能源化工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而煤制甲醇产业是能源化工产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对陕西乃至全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陕西省投资集团作为全省甲醇项目的主导企业,要全力抓好项目建设,争取将咸阳化工甲醇项目做成投资效益好、环境保护好的示范项目。开发行陕西省分行近年来分别对陕西省公路、电力、铁路、城市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等基础产业和社会基础体系重点项目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为陕西建设西部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开发行继续对陕西经济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年产60万吨煤制甲醇及配套项目,由2006年5月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出资1亿元设立的咸阳化学工业公司负责建设、运营,主要装置为60万吨/年单系列大型化煤制甲醇,25MW发电装置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同时可向咸阳市东区热网提供180吨/小时蒸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从2007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09年9月投料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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