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中航锂电官微发布声明,证实已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时代起诉公司的两份《民事起诉状》,同时表示已于当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上述两件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
声明中,中航锂电表示:我国专利法立法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是成为企业和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中航锂电作为我国最早进入锂电池研究、制造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长期深耕积累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并进行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布局。公司坚决维护专利法立法精神,尽最大的努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具体内容如下:
我司于今日(2021年8月2日)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关于宁德时代起诉公司的两份《民事起诉状》((2021)闽01民初1995号、1996号)。
继7月21日有媒体开始报道相关事宜及我司发表第一次声明之后,陆续接到来自各方的关心,在此深表感谢并声明如下:
我司已于今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上述两件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因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为避免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在此不就具体内容进行披露。我司高度重视该事项,将按法律程序应诉并不惧挑战。
我国专利法立法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是成为企业和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中航锂电作为我国最早进入锂电池研究、制造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长期深耕积累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并进行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布局。公司坚决维护专利法立法精神,尽最大的努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中航锂电将持续打造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肩负起国有企业应有的担当,不辜负客户的信任和所有合作伙伴的支持,并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为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为“双碳”目标实现作最大贡献。
事件回顾:
在今年7月下旬,宁德时代称已对中航锂电发起专利侵权诉讼,涉案标的覆盖被告全系产品。该案目前已被受理。
宁德时代回应媒体称,这起专利诉讼涉及大量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中航锂电方面涉嫌侵权电池已搭载数万辆车。而中航锂电表示自己未侵权,亦未收到诉状。
目前,中航锂电终于收到诉状。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中航锂电一旦败诉,其全系产品可能都将面临禁售。
未来两家锂电池企业的争端到底进展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
关于中航锂电
根据查阅到的资料显示,中航锂电科技成立于2015年12月,主要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等。
中航锂电目前第一大股东为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01%,第二大股东为四川成飞集成,持股比例为12.59%,该公司关联投资机构还包括广汽资本、红杉资本、小米长江产业基金等。
目前,中航锂电在国内排名第四,上半年装机量为4.72 GWh,市场占有率接近7%,其2020年的市场占有率为5.6%,仅次于宁德时代、比亚迪和LG化学。另据SNE Research数据,2020年全球动力电池厂商市场份额排名中,中航锂电居全球第七名。其主要配套客户包括广汽新能源、长安新能源、上汽通用五菱、广汽丰田、本田、吉利等。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油化工精神,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宣传国家石油化工政策,推广石油化工企业品牌和产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