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规范条件 针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公开征求意见

   2024-08-15 《 人民日报 》

40

核心提示: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修订形成《新能源汽车废旧动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修订形成《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综合利用能力、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人身健康等方面对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企业提出要求。其中综合能力部分提出,企业厂区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工艺、溯源能力、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应满足相关要求,如梯次利用企业应核实废旧动力电池来源,确保用于梯次利用的废旧动力电池来自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建立溯源系统,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并开展溯源工作,将溯源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针对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规范条件提出企业布局应当与本企业废旧动力电池处理规模相适应;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应为工业用地,已经建成投用和在建的综合利用企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两年内搬迁。



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油化工精神,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宣传国家石油化工政策,推广石油化工企业品牌和产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