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打造全国重要氢能枢纽

   2024-11-13 湖北省人民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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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以武汉为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以武汉为核心的湖北氢能产业布局初步成型,打造以电解槽、燃料电池等为核心的全国氢能装备中心,成为全国重要氢能枢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形成氢能应用推广示范。

湖北省氢能产业经过多年发展,灰氢资源充足,绿氢制备及氢电耦合潜力巨大,未来市场前景广阔。截至2023年底,湖北具备约94.5万吨/年工业副产氢能力;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3300万千瓦,能为绿氢的大规模制备和氢电协同发展提供资源支撑,在建和拟建绿氢项目规划产能近4万吨/年。

基于此,湖北省提出力争到2027年,全省氢能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其中,氢气产值达到300亿元,氢能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达到400亿元。培育引进10家以上国内氢能行业头部企业、100家氢能产业重点企业。

近年来,湖北省氢能重大创新成果和产品不断涌现,应用场景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在此基础上,《行动方案》)提出,创建6个省级及以上氢能产业创新平台,形成10项以上国家示范产业标准和规范;落地一批绿氢制备项目,建成加氢站100座,氢气总产能达到150万吨/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突破7000辆,燃料电池船舶、航空器推广应用全国领先。

湖北省将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氢能产业的发展。比如,对新获批氢能相关国家技术研发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1000万元;新获批氢能相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万元。对经审核认定的产业关键节点重大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1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遴选确定的氢能源车辆、船舶等应用推广示范项目,按不超过购置费用的10%予以补助,每个示范项目省级支持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所在市州政府参照国家或省级奖补政策,按照1∶1给予购置奖励。

为构建多渠道氢能供应体系,《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南漳新天、湖北佳业等企业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支持宜化集团、荆门石化等企业充分利用现有氯碱、焦炉煤气、炼化等工业副产氢优势资源,提高制氢效率,降低制氢成本,建设一批氢源供应示范基地。

为统筹加氢网络建设。《行动方案》提出,依托中国石化、湖北交投集团等优势企业,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网络,对加氢站在规划调整、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制氢加氢装置,制定完善利用加油站已有用地建设的,免予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加快布局“油气电氢”综合能源补给站。探索站内制加氢一体化、移动式加氢等加氢站新模式,支持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制加绿氢一体站。积极对接国家氢能高速公路综合示范线建设,推进“汉宜”“汉十”“武黄”“黄黄”等高速公路打造综合能源示范线。

此外,湖北省将设立10亿元省级氢能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形成覆盖科创、孵化、加速和上市培育全过程资金需求的基金群。鼓励支持氢能龙头企业利用“湖北统一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开展氢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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