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作为全国首个,率先在省级层面细化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具体办法得省份,截至目前,共有三批27家企业获得豁免权。
近日,山东环境厅发布第三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共计13家。
第三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市 |
所属行业 |
豁免生产线名称及编号 |
豁免类型 |
1 |
淄博润州印业有限公司 |
淄博市 |
印刷业 |
转轮生产线(转轮机1-6号),胶订生产线(胶订机1-4号)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
2 |
山东铭润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枣庄市 |
工业涂装 |
喷塑生产线MR-001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
3 |
滕州市富邦包装箱有限公司 |
枣庄市 |
印刷业 |
水墨印刷机001号,水墨印刷机002号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
4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济宁市 |
工业涂装 |
崇文大道6号厂区:MF0302内环氧外PE生产线 |
末端治理设施 |
东宏路1号厂区:MF0127 1号钢塑复合管生产线,MF0128 2号钢塑复合管生产线,F0129 3号钢塑复合管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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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路8号厂区:MF0033内环氧防腐设备,MF0040内环氧外PE生产线,MF0055管道涂装防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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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东新海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
济宁市 |
印刷业 |
印刷机1-4号,覆膜机1-3号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
6 |
山东经典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济宁市 |
印刷业 |
1号生产线,2号生产线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
7 |
泰安华鲁锻压机床有限公司 |
泰安市 |
工业涂装 |
MF0011喷漆室,MF0012烘干室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
8 |
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 |
日照市 |
工业涂装 |
铸管生产线喷涂工序 |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
9 |
山东唐盛广告有限公司 |
德州市 |
印刷业 |
广告展示面板及灯箱喷印生产单元-喷印工艺 |
末端治理设施 |
10 |
德州祥裕纸业有限公司 |
德州市 |
印刷业 |
002生产线(全自动水印设备) |
末端治理设施 |
11 |
德州君峰电器有限公司 |
德州市 |
工业涂装 |
高温静电喷涂固化生产单元 |
末端治理设施 |
12 |
高森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
德州市 |
印刷业 |
330生产线(SDGS001),1L生产线(SDGS002) |
末端治理设施 |
13 |
山东中菏桥梁模板有限公司 |
菏泽市 |
工业涂装 |
喷漆生产线1号 |
末端治理设施 |
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是实现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减排的重要手段,对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推进污染物减排具有明显成效。
近年来,国家和各省在多个工作方案中提出了源头替代后可以豁免挥发性有机物(VOCs)末端治理的鼓励政策,但是因为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部分地区在落实这项政策时,存在不会用、不敢用、不能用的情况。
2023年,山东率先发布《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办法,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为重点行业,坚持源头减排防治理念,细化了豁免 VOCs 末端治理的具体措施。
山东出台的《实施细则》中,主要豁免分为两个大类,(一)末端治理设施的豁免。、(二)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的豁免。同时规范了3个豁免条件,企业在进行源头替代改造时有了可以对照的标准,生态环境部门也有了监管的方向。
(一)末端治理设施的豁免。在同一个生产线内,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涉 VOCs 原辅材料全部完成替代,VOCs含量均符合低挥发性相关要求,VOCs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稳定达标,现场管理规范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如已建设末端治理设施的,可停止运行;新建企业可不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二)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的豁免。在同一个生产线内,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厂区内和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现场管理规范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如已建设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可停止运行;新建企业可不再配套建设收集和处理设施。
3个豁免条件
1.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涂料VOCs 含量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表1、表 3、表 4 中相关限值要求。油墨VOCs 含量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 37/ 2801.4)表1和《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T38507)表 1 中相关限值要求。清洗剂 VOCs 含量应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T 38508)表1 中水基清洗剂和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胶粘剂 VOCs 含量应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33372)表2 和表3 中相关限值要求。
2.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废气排气筒应设置符合监测规范要求的监测孔、监测梯和监测平台。排气筒的VOCs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稳定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稳定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附录 A 中相关限值要求,企业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稳定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监测过程应综合考虑生产工艺、运行工况、含VOCs 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以及废气收集率等因素,按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最不利生产工况下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3.现场管理符合环保规范要求。废气收集系统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和我省相关排放标准管控要求。现场管理规范,涉VOCs 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输送、调配、喷涂、流平、干燥、清洗、回收等过程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
两大重点豁免行业
▪工业涂装
主要包括家具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天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维修业,汽车修理与维护业等。
▪印刷业
主要包括出版物和包装装潢印刷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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