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对氯化等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进行自动化改造

   2009-11-20

39

      为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有关因素变化引起工艺波动而诱发事故,确保岗位人员与危险场所的安全隔离操作,日前,烟台市明确提出,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6月底前,所有涉及15种危险工艺化工企业必须完成改造任务,所有危险工艺不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装置不予行政许可,加快推进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
  据了解,全市共涉及15种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共有42家,其中,属于国家列举典型工艺的24家,不属于国家列举典型工艺的18家。目前,先后有25家企业完成了超限报警装置改造。这次改造的目标是:2010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采用高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和高危险化工储存装置,必须实现生产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生产装置的安全联锁停车;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在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
    今后,烟台市将把危险工艺企业是否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作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严格许可审查。凡涉及危险工艺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同时设计、安装和使用相应的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否则,不予通过安全审查;现有企业,凡是属于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范围、2010年6月底前未安装的或不符合规定安装改造要求的,一律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取消安全生产许可,予以停产整改。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