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市淮化康乃尔硝酸有限公司造气系统副产气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合成氨项目
建设单位
吉林市淮化康乃尔硝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康乃尔厂区内)
建设规模
年产合成氨12万吨
项目
审批部门
吉林省环保局
总投资
(万元)
16008.44
环评单位
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环评负责人
吴秀峰
电话
85632155
建设项目概况
吉林市淮化康乃尔硝酸有限公司拟投资16008.44万元在现有康乃尔厂区内,对该公司造气工序的副产气进行综合利用,建设12万t/a合成氨工程(一期工程6万t/a合成氨)。
本项目公用工程使用现厂区内已有设施。主体工程包括氢氮气压缩配套工程、冷冻配套工程、新建氨合成及原料气精制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⑴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合成塔弛放气)拟采用氨回收技术对其中氨进行回收后再循环利用,只需定期对甲烷含量较高的循环气进行排放,经其处理后氨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无级织排放氨气经预测至厂界处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⑵废水:拟建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冲洗地面水及循环冷却排污水。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冲洗地面废水排入企业现有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一同再经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⑶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的操作间,在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后,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合成氨工序产生的废触媒由触媒生产单位回收再生处理,生活垃圾统一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经此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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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信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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