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保障氯碱项目用款

   20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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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4 号文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36 元,募集资金总额1,53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884,400.00 元。为规范天原集团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与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于2010年5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40 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32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2 万吨/年80%水合肼及配套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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