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供油东明石化 可能收购山东最大地炼

   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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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地炼不能进口原油的瓶颈,终于获得突破,不过这一突破或许将成为一场垄断国企对地炼的收购盛宴。
  7月28日,中石油(10.67,0.12,1.14%)与山东当地最大地炼企业东明石化签订协议,由此双方的合作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中石油将通过其与东明石化合资建设的日照—东明的输油管道(下称日东管道),向东明石化提供原油。与此同时,中石油将收购东明石化股权的传闻也不胫而走。
   进口原油而非燃料油
  8月5日,承建日东管道的中石油管道局负责人对《财经》记者表示,管道将向东明石化输送进口原油。目前该条管道仍以东明石化为主要供应方。山东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表示,该条管道主要向东明石化供油,并不涉及其他地炼企业。
  此前曾有消息称,受制于地方炼厂不能进口原油自行加工销售的政策,东明石化参与投资的这条日东管道,将以输送燃料油为主。燃料油和原油的区别在于,前者杂质多属于高酸高硫的重油,炼化成本高,导致油品质量和出油率并不稳定,而后者相反。数据显示,用燃料油生产的地炼企业比中石化等国企的出油率低20%左右。
  一直以来,原油进口被中石油中石化等几大油企所垄断,地炼并不具有原油进口资质,只能用燃料油生产汽柴油等终端油品。山东地炼连续几年在两会和各种场合呼吁国家放开原油进口资质,但是于此相配套的政策落实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至今地炼企业尚并不具备实际的原油进口资质。
  此次东明石化与中石油的合作,曾被当地地炼企业看好,认为地炼在原油进口方面进入了可操作性阶段。山东当地一家地炼企业负责人对东明石化与中石油的合作颇为艳羡,认为合作曲线打破了地炼不能进口原油的政策限制,是未来一种可为操作的办法。
  事实上,早在2009年东明石化就与中石油展开输油合作,2009年8月中石油与东明石化合资的中石油山东输油公司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7.62亿,中石油和东明石化分别占据公司股权的70%和30%。根据当时双方协议规定,该公司将投资20亿建设日照—东明的输油管道,在2011年6月底建成投产后年输油能力达1000万吨。而在合资公司的运营层面,东明石化一位负责人担任合资公司的管理职位,负责统筹协调输油公司给东明石化的供油事宜。
  中石油或“斩首”山东最大地炼
  打破限制并不意味原有政策的取消。根据1999年当时对外经贸部发布的《原油、成品油进口组织办法》禁止具有进口资质的企业,倒卖或非法转让原油进口登记指标、成品油进口配额。有分析师指出,如果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中石油为东明石化供油存在一定政策风险;那么是否存在中石油收购东明石化的可能?流传甚广的一个消息版本是,中石油将收购东明石化51%的股权,占据控股地位,并且双方早已达成原则性一致意见。
  东明石化年加工成品油能力在500万吨左右,未来还将计划千万吨炼油能力堪称规模最大的山东地炼企业。如果中石油收购东明石化,将无异于“斩首”山东地炼,对山东地炼的冲击不言而喻。
  《财经》记者得到的一份8月2日的东明石化集团会议简报显示,东明石化董事局主席李湘平对与中石油的合作总结了三点意义。李湘平称,与中石油合作后,一是东明石化保住了,东明石化面临原料、销售、市场、生存、发展等诸多困难可待解决,公司将完成从量到质的转变,政府股东等各方利益得到了保证;二是东明石化成品油及其副产品将进入中石油销售网络,解决了集团的后顾之忧;三是日东管道每年1000万吨的原料压力将促使东明石化提高加工能力,可为东明县增加百亿税收。
  在这份会议简报上,李湘平还强调下属要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力。他要求,人力资源部、企管部要起草责任追究和辞职制度,切实作到“责权利对等”。简报还显示,为祝贺与中石油协议签订成功,所有员工从8月份起,工资增长500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表示,东明石化把产品纳入到中石油的销售体系当中,这相当于一种“来料加工”的形式,可能会为中石油收购东明石化埋下伏笔。同时他认为,李要求下属独立行使职权所释放出的信号已经十分明显,“在没有出现被收购的情况下,本来独立的公司不会要求原有下属独立行权”。
  虽然此事未得官方证实,但各方资本运作的痕迹已经显露。而一家与东明石化关系紧密的公司的投资行为,也为中石油收购东明石化的传闻增添了神秘色彩。
  2009年起,一个同处东明县,名为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下称东明中油)的企业开始屡屡出手大笔投资。2009年8月31日,东明县政府网站上公布东明中油10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环评公示。公示披露,这个年100万吨的加氢装置建设地点位于东明中油现有厂区内,无需新征土地。该项目总投资35266万元,占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项目以东明石化自产的催化汽油和氢气为原料。而另据公开信息显示,东明石化2009年同样有一套百万吨级别的加氢装置上马,并于2010年上半年投产。
  2010年2月8日,东明县政府网站再次挂出东明中油160万吨/年延迟焦化项目的环评公示,其显示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正是东明石化集团的董事局主席李湘平。此外,明石化监事局主席樊登朝也担任东明中油的副总经理。不过这个大手笔投资的公司却异常低调,当地很多专业人士表示并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东明中油的销售人员表示,此公司成立有几年时间,是东明石化的子公司。
  8月5日,负责东明中油延迟焦化项目环评的山东大学有关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春节过后,东明石化就流露出不想再做该项目的意愿,原因是其将要重新规划一个更大的项目,实现炼油化工一体。前述分析师认为,凭借东明石化一己之力,半年多时间内上马两套项目的资金难度不小。
  目前,收购消息未得到东明石化和中石油的确认,山东省与东明县政府对此也皆三缄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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