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工程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就中化泉州石化项目2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EPC)总承包合同变更相关事宜已于2011年5月20日公告。2011年6月21日,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的补充协议(一)签订工作。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在2009年签订的原合同基础上,承担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设计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1、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
2、工作内容:修订完善并出版基础设计文件;合同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包括详细设计、竣工图等)及相应的现场服务、开车服务;设备采购技术服务。
3、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款为补充协议(一)的暂定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2652.90万元人民币。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设计进度分批结算。
4、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且收到甲方设计基础审查资料后10个月。
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以后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且对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该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