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经济互补大于冲突

   200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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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日中友好条约》签订的第25个年头,过去的25年,恰逢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中国与日本共同支撑了东亚经济的发展。回顾25年中日经济发展的历史,尽管难免出现经济摩擦,但互惠互补的经贸合作日益成为发展两国关系的基础。
 
  中日两国是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伙伴。谈到中日经济关系的紧密性,人们首先讨论的是中国作为日本进出口对象国地位的变化,以及由此引发的贸易争端。从2001年开始,中国仅次于美国,成为日本第2大出口对象国,而来自中国的进口已超过了美国,中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进口对象国。10年前,当时中国作为对日出口对象国还排名第8位,进口排名第2位。就两国国际收支结构的变化看,导致两国贸易地位变动的原因,在于两国分别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日本正在走向成熟债权国,中国则更多地反映出债务偿还国的特征。日本国际收支结构大体上是沿着国际收支发展阶段说的进程演进变化的。从1986年到2000年,日本经常收支顺差在不断下降,相反,对外资产则不断增长,在日本成为世界最大债权国的同时,由对外债权获得的利息收入即所得收支顺差不断上升。这标志着日本的收入将较多地来自对外资产收益,较少地依赖货物贸易的收益。目前中国则兼有成熟的债务国和债务偿还国的特征。
 
  对欧美市场的依赖是两国贸易模式的共同特征。如果将中日经济关系放到世界经济大背景下考察,我们不难发现,日本并不是中国出口货物的最终消费国,与中国相同,其经济增长强烈地依赖欧美市场。日本对中国出口的增加带来的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增加和中国产业内贸易的增加。相反,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增加,对带动中国向日本出口,以及中国产业内贸易的影响程度则是有限的。这说明日本和美国对中国的贸易是非对称的,原因是美国才是最终消费国,无论中国企业还是日美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目的都是将贸易品最终销往美国,这一特征在IT产业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对日本出口急剧增长的现象背后,两国间直接贸易除外,间接贸易表现为中国对日本的出口,实际是日本通过最终对美出口赚取附加价值。
 
  贸易模式的近似实际上反映的是两国经济结构的相似性。日本制造业是出口产业的基础,尽管日本正在步入成熟的债权国阶段,但制造业较服务贸易业的国际竞争力更强,在日本经济中仍占有重要地位。日本制造业附加价值占GDP的20%,如果加上制造业相关产业附加价值其占GDP比例可上升到32.4%。而由于日本国际收支结构的提升,对中国直接投资的增长,其中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行业又是中国的制造业,所以,中国制造业在日本直接投资的带动下生产能力和出口规模的扩大,无疑影响到日本。正是由于两国相同的经济模式形成了相同的产业以至出口模式,国际收支结构处于较低阶段的中国贸易顺差的增加与国际收支结构处于较高阶段的日本顺差的下降,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出现摩擦也是在所难免的。
 
  如何调整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是中日两国共同面临的课题。任何成熟健康的经济,内需在经济发展中都起主导作用。如果说中国的比较优势领域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但从长期发展的角度看,低廉的劳动成本并不是中国获得比较收益的来源,反而将陷入“增产不增收”泥潭。就工资率与劳动生产率的比例关系看,如果美国为100%,日本为60/65,中国仅为2.1/2.7。劳动力成本实际代表的是对技术的吸纳程度和附加价值的生产水平。中日间贸易的互补性,对中国来说出口货物比例比较大的是低附加价值品,而进口货物则相反,多为高附加价值品。尽管中国进出口货物结构有升级迹象,但由于偏低技术水平和低廉劳动力成本所决定,出口贸易货物的附加价值率很低,这一总体趋势仍未改变。
 
  日本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忽视了产业结构的调整,致使日本经济失去了发展服务贸易优势的有利时机,因此90年代以来,日本不得不经历长期的经济衰退。今后,中国在与日本发展经济关系的过程中,如何认识并充分运用日本在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经验教训,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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