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湖南省就业形势回顾及2004年展望

   200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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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就业是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对此,湖南省委和省政府是高度重视的,2003年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湖南是人口大省,2004年整个就业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有效解决湖南省就业问题必须长远战略与短期措施并举。 

  一、2003年全省的就业形势回顾

  2003年,湖南省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上半年受“非典”疫情影响,大量在外就业的农民工返回,城镇第三产业受到较大影响;8月31日后全部进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工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出中心,实行下岗失业并轨。同时,大学扩招的学生毕业需要就业。令人高兴的是,通过采取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府购买岗位优先安排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加大培训和就业指导力度促进就业等措施,湖南省就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03年,全省就业劳动力3694.78万人,比上年增加50.26万人,增长1.4%。分城乡看,城镇就业858.42万人,新增就业50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万人,大龄困难群体就业12万人;农村就业2836.36万人。 

  (一)2003年就业的主要特点 

  1、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一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减少,第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增加。第一产业就业劳动力1961.93万人,比上年减少72.11万人,占53.1%,所占比重下降2.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就业790.68万人,增加33.42万人,占21.4%,上升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942.17万人,增加88.95万人,占25.5%,上升2.1个百分点。 

  2、老百姓的创业精神增强,自主就业增加。据工商部门统计,2003年新开业的私营企业2.06万户,投资者人数4.43万人,其中,原为下岗职工的0.97万人,占投资者的21.9%;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17.46万人,从业人员36.76万人。两项合计41.19万人,占就业人数的1.11%。

  3、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减幅趋缓,个体、私营经济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1998年开始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使得国有经济单位中的富余人员出现大规模分流,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减少较快。2003年,由于湖南省加强了就业政策的宏观调控,大力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更好地实行主辅分离、辅业转制政策,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量减少了推向社会的人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减幅明显趋缓。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401.64万人,比2002年减少了8.95万人,减少2.18%,减幅分别比2000年、2001年低了1.64个和4.58个百分点,与2002年基本持平。与此同时,个体私营经济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全年私营企业达5.65万家,个体工商户94.04万户,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员491.05万人,占就业总量的13.3%,比上年增加106.55万人,增长27.7%。 

  4、就业质量有所改善。在努力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对于就业质量也开始关注。2003年,劳动者就业质量有所提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人数有所增加。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467.17万人,增长2.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47.50万人,增长6.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23.50万人,增长6.4%;二是通过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的保护。据建设部门统计,全省历年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20.7亿元。至2004年1月18日止,全省已兑付农民工工资10.9亿元。2003年新欠农民工工资8.73亿元,已兑付8.64亿元,兑付率为8.99%,全省有近90万民工拿到了2003年新欠的工资。全省有3562家用人单位200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3.3068亿元,已追回拖欠工资3.3027亿元,追回率达99.99%。 

  (二)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失业人数增加。据劳动部门统计,2003年底,有下岗失业人员76万人,登记的失业人员有37多万人,登记失业率为4.5%,提高0.5个百分点。如果加上没有登记的隐性失业人员,队伍更加庞大。 

  2、劳动者素质与就业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抽样调查表明,下岗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的占54.8%,高中、中专的占37.4%,大专及以上的只占7.8%。没有技术职称、技术等级的占42.9%,初级工占23.9%,中级工占21.1%,高级工和具有技术职称的只占12.1%。从2003年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来看,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进场招聘的用人单位8.38万家,需招聘各类人员59.6万人,进场求职登记人员90.3万人,介绍成功35.08万人,介绍成功率38.75%。虽然职业供求比例为1:0.66,但有24.52万个岗位因找不到合适人选或没人愿意做而流失掉了。

  二、2004年的就业形势展望

  (一)就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 

  预计2004年全省就业规模将超过3745万人,约比2003年增加50万人。主要理由有:

  1、大规模减少就业的因素很难出现,而增加就业的途径却越来越多。由于企业改革已处于稳步推进阶段,类似以前那种大规模减少人员的情况已经不可能出现。 

  2、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增强。近几年湖南省经济保持9%左右的增长率,且结构也进一步优化,第二产业的就业弹性系数由2002年的0.1上升到2003年的0.35,特别是工业由负数变为正数,2003年达到0.1,第三产业的就业弹性系数已经超过1,达到1.09,经济发展及结构优化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加强。 

  3、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激发了劳动者的创造力,主动创业者明显增多。去年政府主要是制定政策,今年主要是落实完善政策,优惠政策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今年应该更大。 

  (二)就业增长与失业增加同时并存 

  湖南省总人口在全国排第7位,经济发展水平排第12位,人口就业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一直比较尖锐。虽然近几年每年新增就业比较多,但要完全或基本解决每年近百万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需要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就业增长和失业增加将同时并存。 

  (三)就业质量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应该看到,现有的城镇就业劳动力中,就业质量是比较差的,有一多半是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各种社会保障的,特别是那些进城民工,劳动条件、工资待遇更是得不到保障。可喜的是,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今年,随着《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规的实施,省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进行的建立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推进以及劳动执法监督力度的加大,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者就业质量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四)社会对失业的承受能力进一步增大 

  1、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以及社会保障力度的加大,使得一部分身体不好和照顾家庭的劳动力主动退出就业市场。抽样调查表明,由于家庭承受能力增强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加大,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力中,有21.8%的人因为要照顾家庭、身体不好等原因,即使有工作岗位也不会应聘上班。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居民出租房屋等财产性收入较多,如2003年长沙市居民出租房屋收入人均就达170多元,形成了一个小的食利阶层,这些人即使有工作岗位,如果不是自己比较满意的,也不会就业,目前这部分已经占到失业人员的6.2%。 

  2、就业观念改变。一些已经就业的劳动者,因为对目前的工作不满意而主动失业,或是继续学习学习深造,或是再去寻找新的工作,这种磨擦性失业的人员已经占到失业人员的24.5%。

  三、几点建议 

  全社会的现实就业容量受一定时期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及劳动力供给等因素的制约,短期内是很难通过主观努力显著提高。因此,解决我省的就业问题必须要长远战略与短期措施并举。 

  (一)确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发展经济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根本途径,但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呈减少趋势。一方面,我们要讲究效率,大力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兼顾公平,追求高的就业水平。为此,必须确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从湖南省的实际情况来看,开发就业岗位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大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比重较大。近几年来,湖南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从2001年起,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和就业的劳动力都超过了第二产业,特别是在就业方面发挥的作用特别明显。2003,全省新增就业50.26万人,第三产业就增加了88.95万人。发展第三产业,重点是发展社会服务业、旅游业和社区服务业,特别是城镇要结合社区建设做好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2、优化经济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国际、国内的经验都已证明,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办法。 

  2002年,湖南省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比上年净减20.19万人,而城镇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增加了22.75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达35%,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鼓励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就要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扶持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特别要减少行政限制,给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在税收和融资上给予支持,为中小企业的创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重点解决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问题 

  1、全面落实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充分运用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项政策,根据需求发展各类服务性企业,开辟一批面向社区的服务网点和实体,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2、全面落实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合伙经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把减免税费和小额贷款政策落实到位。同时推行丰富的就业形式,大力推行非全日制、季节工、短期工等弹性就业形式。 

  3、全面落实对有特殊困难人员实行再就业援助的政策,突出重点,尽力做好“4050”人员的就业。这些人年龄大、受教育程度低、工作技能低下、体弱多病,他们重新就业的难度也比较大。同时,他们承担着抚养子女的责任,其一旦失业受影响的将不仅仅是他自己,造成的影响远比“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青年人失业要严重。因此,要继续通过像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解决困难群体的再就业。 

  (三)进一步搞好再就业服务,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能力,提高职业匹配率 

  由于劳动者素质、技能和观念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劳动力市场的职业匹配率很低,大量的工作没有人做或找不到合适的人做。而这种状况是完全可以通过加强教育与培训、改善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等措施加以改进的。因此,化解当前的就业难,关键是进一步搞好再就业服务,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能力,提高职业匹配率。一是要把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推动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再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体系的作用,为再就业困难的下岗人员提供适应其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有针对性设置培训专业(工种),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职业培训机构的结构调整和教学改革,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增加针对性,造就千千万万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的技术和技能人才,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充分利用靠近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优势,组建专业劳务公司,提供招聘、培训、输出等系列服务,促进求职者跨区域流动。如去年二季度,广东、江浙、福建等沿海一带的制衣厂需要大量的裁剪缝纫工,而且要求成批量输出,由于没有专业公司组织,难以满足用人单位需要。 

  三是要加强就业指导,帮助劳动者牢固树立市场就业和终身学习、终身培训的观念,掌握基本的求职技能和适应劳动力市场形势适时转换职业的能力。引导各类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摒弃只有正规就业或端“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形式工作也是就业的观念,树立职业平等和劳动光荣的观念。 

  (四)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 

  调查显示,下岗失业人员中只有52.5%的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23.0%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14.5%的人参加了医疗保险。这部分参保的人员中,大部分是在原单位参保的,下岗失业后许多人并不清楚单位是否还在为自己继续缴费,个人部分由于种种原因中断了缴费的大有人在,不少参保人员因经济困难又无钱续保,很多人的保险关系也因失业没有接续,参保人员中出现断保的人数有增加趋势。由于下岗失业人员中有不少是属于老弱病残,生活艰难,有25.8%的家庭已经是城镇低保户。因此,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做好各种保险关系手续的接续,继续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尤其重要。   (湖南省统计局人口社科处 唐根深 欧阳普)

   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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