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山西省城乡居民收入比已突破3:1的临界点

   200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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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山西省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排位落后,一直处在最后几位,近三年来,由于省委、省政府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排位有所提前,2003年已上升到第22位。然而与城市居民相比,同一时期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却增速减缓,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呈逐年扩大之势,到2003年收入的绝对差额由1980年的224元扩大到4706元,城乡居民收入比已突破3:1的临界点,达到3.1:1。来自经济学界的有关研究成果认为:当前,3:1的城乡居民收入比率在全球发展中国家是最高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临界点。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会带来难以预测的社会后果,应引起足够重视。当前,收入差距急剧扩大已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从宏观层次上讲,收入差距本身是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一种结果,但是它又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互动的作用。也就是说,收入差距本身不仅和经济效率相关,过度的平均主义和过大的收入差距都会影响到经济效率。更重要的是,过大的收入差距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大量的发展中国家的例子都表明,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导致社会和政治不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这种不稳定反过来又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发展过程。同时,农民收入水平低、增长困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没有全体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中国的全面小康。 

  中国经济改革发端于农村,主体是农民。在农村改革初期的几年里,党和国家推出的一系列有利于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拉动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为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建立了必需的物质基础和保持良好心态的思想基础。这一阶段农民收入高速增长。“六五”时期(1981~1985年)我省农民纯收入年平均增长幅度为18.1%,同期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为9.4%,农村明显快于城市,城乡居民收入比由期初的2.4:1下降到1.7:1。 

  但是,在此后的近20年里,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特殊性制约、农村经济改革的引深遇到众多困难,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不断扩大,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起步进行并不断引向深入,城市居民的各项福利待遇不断提高等多种因素的作用,导致城市与农村在社会经济诸方面的发展形成较大落差,城市居民收入在较长时期保持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的趋势。1985~2003年的18年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加107.8元,年平均增幅为10.9%,城市居民收入年平均增加356.1元,年平均增幅为14.7%,无论从增加量或增长率看,农村均明显落后于城市。经济改革的最大受益群体是城市居民。 

  “七五”时期(1986~1990年),我省农民收入的年平均增长幅度为11%,同期城市居民收入增幅为16.7%,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1985年的1.7:1上升到2.1:1,两者收入绝对差额由1985年的237元扩大为687元,收入差距重新迅速拉大。“八五”时期(1991~1995年),我省农民收入的年平均增长幅度为14%,同期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幅为20.7%,199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1990年的2.1:1又上升到2.7:1,两者收入差额由687元扩大到2094元,收入差距继续拉大。 

  “九五”时期(1996~2000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人民生活达小康目标建设进入关健阶段,期间农产品价格大幅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三农”投资力度加大,农户增收能力特别是大批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有所提高。这一时期,农民收入的年平均增长幅度为9.5%,略高于同期城市居民收入7.4%的增长幅度,两者收入差额由期初的2094元扩大为2819元,200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5:1。 

  进入“十五”时期以来的3年(2001~2003年),农民增收难问题日益突出,增速继续减缓,而城市居民增收再次进入了新一轮提速阶段。3年间农民收入的年平均增幅降到6.5%,而同期城市居民收入年平均增幅上升到14%,三年的收入差分别为3435元、4085元、4706元,收入比分别为2.8:1、2.9:1、3.1:1,均呈逐年大幅扩大之势。 

  从对各时期我省农村与城市居民收入的分析和对比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到2003年收入比已突破3:1的临界点上,这是应引起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我省城乡差距扩大之势,是在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处于落后的情况下发生的,这便更显这种差距所隐含问题的严重性。 

  现阶段城市居民收入相对比较稳定,随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福利待遇也逐步提高,城市居民收入会继续不断增长,保障系数较大。相对而言,农民是一个巨大的弱势群体,农户收入受生产、流通、市场、价格、信息、“剪刀差”、政府和社会的扶持力度、天灾人祸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不管其中哪个环节和因素出了问题,对农户的打击都是致命的,加之当前农村各种保障制度和保险体系欠缺、滞后不完善性,农民的收入状况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都可能会对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带来阻滞。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的社会风尚,切实把“三农”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大局统筹规划发展,在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以更大的力度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和保护,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开辟农民就业领域,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力提升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是摆在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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