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202.7亿元,比去年同月增长9.7%。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06.3亿元,同比增长8.9%。
从地域看,城市消费品零售额2694.9亿元,比去年同月增长10.9%;县及县以下零售额1507.8亿元,增长7.6%。下半年农村消费品市场销售相对回暖,城市消费品零售额与县及县以下零售额的增长幅度差有所缩小。
从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3447.5亿元,比去年同月增长9.1%;餐饮业零售额596.5亿元,增长16.3%;其他行业零售额158.7亿元,下降0.3 %。
多数商品类的销售均有较快增长。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零售统计数据看,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6.4%,其中饮料类增长22.1%。服装类、鞋帽类、针纺织品类分别增长19.5%、17.1%和12%。用的商品类零售额中仍以家具、汽车、通讯器材和家用电器等热点商品类领先增长,如家具类同比增长43.1%,汽车类增长42.8%,通讯器材类增长39.1%,石油及制品类增长36.4%,体育和娱乐用品类增长32.7%,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5.4%,金银珠宝类增长17.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5.2%,日用品类增长14.1%。但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同比仅增长5.3%。
1-11月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0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9%,高于去年同期增长幅度0.1个百分点。
——来源: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