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筹划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200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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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8个行业管理办公室的主要领导,共同向省领导汇报了关于组建行业投资促进中心的想法。
  据了解,在春节前召开的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省长罗清泉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组建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引进项目的积极性”。此后,湖北省8个行办都对组建投资促进中心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有的行办形成了比较明确的方案。
  行办主任们普遍认为,对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应该赋予四项重要职能:相应的外经外事权;独立的对外招商引资权;重大投资项目的过问权;统筹各方面的相应权力。
  行办主任们还提出做好行业投资促进工作的五条措施:牢固树立企业是招商引资主体的观点;实行新的机制和办法,充分调动各行业协会、学会工作人员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调;根据全省经济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重点地区和企业;按新职能对内部人员进行整合,对人员进行培训。
  行办主任对依托行办组建行业投资促进中心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现在财政拨付的人头费远不够投资促进中心的组建和运行费用。二是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重奖。三是授权公开招录一批特殊人才。
                            据《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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