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广州海关获悉,广东口岸成品油出口最近三个月明显回落,出口量仅57.4万吨,比6-8月下降13%;出口值2.7亿美元,下降10%。
为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我国对成品油出口政策进行了调整,从2005年9月1日起,暂停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不再批准原油加工贸易合同,原已批准的合同,其汽、柴油产品全部留在国内销售不再出口。
海关的分析表明,9-11月,经广东口岸成品油加工贸易出口比6-8月下降28.6%。暂停汽油和石脑油出口退税后,汽油和石脑油出口分别下降34.9%和82.7%。
据悉,目前广东石油出口集中在香港、越南和澳门。9-11月,出口上述三地的成品油合计占同期出口总量的83.3%。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