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9%,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8%

   200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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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3月份,受鲜菜、燃料、水电和部分服务项目价格上涨影响,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0.9%。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8%。一季度累计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0.5%。其中,城市和农村均上涨0.5%。 
  分类别看,消费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0.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3%。其中,鲜菜价格涨幅最大,达50.7%,带动食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3.2%。其他上涨幅度较大的商品和服务是,汽油、柴油价格上涨33.5%,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27.2%,医疗保健服务价格及首饰价格分别上涨8.2%和11.7%。而通讯工具成为价格降幅最大商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达17.8%。此外,文娱用耐用消费品类价格同比下降7.6%,中西药价格下降5.7%,家庭设备和家具价格分别下降5.5%、2.5%,但家庭服务价格上涨3.5%,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8.2%。 
  分地区看,在31个省(区、市)中,3月份有26个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其中涨幅较大的地区是:内蒙古(上涨3.4%)、青海(上涨3.2%)。有5个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上海、贵州、西藏分别下降0.4%、0.3%、0.2%。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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