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66亿元,比上年同月增长17.8%。1-5月份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99亿元,同比增长12.5%。
5月份当月消费品市场的主要情况是:
分城乡看,城市消费品零售额2813亿元,比上年同月增长21.1%;县及县以下零售额1353亿元,增长11.5%。
分销售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3502亿元,比上年同月增长14.9%;餐饮业零售额539亿元,增长47.2%;其他行业零售额124亿元,增长2%。餐饮业零售额出现高速增长。除了基数影响这一主要因素外,假日消费效应明显。据统计,今年“五一”期间,全国共接待旅游者人次和实现旅游收入与2002年同期比较,分别增长了19.6%和17.8%,所监测的140家餐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比2002年同期增长32%。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吃、穿、用的商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同月分别增长19.8%、47.4%和32.3%。一些主要消费品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其中,通讯器材类同比增长53.1%,石油及制品类增长50.4%,服装类增长48.7%,汽车类增长40.1%,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41.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7.7%,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36.4%,家具类增长27.3%,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19.8%,书报杂志类增长15.8%等。
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长速度较快,主要是去年受“非典”疫情影响等不可比因素造成的。去年全国大多数地区受到“非典”疫情的影响,“五一”黄金周暂停,市场销售处于低谷,同期对比基数偏低。如扣除对比基数偏低和零售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消费品市场销售情况仍然是比较稳定的。
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