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石化和新奥燃气对其提出的收购建议,中国燃气12月15日发布公告表示,“未能反映本公司之基本价值”,其收购建议“完全未获邀请,属机会主义性质”。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2000-2025 中华石油化工网www.cnpec.net 珠海神州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60
针对中石化和新奥燃气对其提出的收购建议,中国燃气12月15日发布公告表示,“未能反映本公司之基本价值”,其收购建议“完全未获邀请,属机会主义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