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松紧适度

   200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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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始终的一个重大课题。温家宝总理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提出“松紧适度”的方针,是对正确处理三者关系的精辟概括。 
  松紧适度,就是要使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相适应,在深化改革中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回顾历史,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积累了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成功经验。比如,国企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不坚决推进改革,国有企业就难有出路。但这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基于此,我们实行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方针,同时切实做好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达2700多万人,90%以上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先后有1800多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各级政府逐年增加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方面的资金投入,去年中央财政用于“两个确保”和“低保”的资金达594亿元。这一系列相互配套的政策措施的落实,保证了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实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发展的机遇很好,任务很重。随着改革向更深层次推进,人们的利益变动较大,各种矛盾可能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统筹兼顾、精心谋划,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具有更加主要的现实意义。 
  发展是目标,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靠发展,无论是改革的深化,还是社会的稳定,都离不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在发展速度的选择上,既要保持较快的增长,又切忌急躁冒进,避免经济运行出现大的波动。发展要有新思路。要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改革是动力,只有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开辟道路,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新的体制条件。但改革的深化必须充分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从实际出发,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在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国家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握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重大改革措施坚持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稳定是前提,发展和改革需要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事情都无从谈起。一方面,我们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妥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必须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把握“松紧适度”的原则,关键在于把握好“度”。在发展和改革的规划与部署上,不仅要考虑需要,还要考虑可能;不仅要考虑长远目标,还要考虑到短期效应。要把不断改善人们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始终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焕发的热情成为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推动力,进一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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