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9月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国各职能部门出台了8个配套文件和10个操作措施。到今年7月底,全国所有地级城市均制订出了实施办法,下岗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地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于法鸣认为,这些“一揽子”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是总结了国际上有效促进就业的做法和国内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政策大全,标志着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积极就业模式。原有的计划经济下由政府负责分配工作的就业体制退出历史舞台,求职者在政府政策扶持下积极自主地就业成为新的特点。
于法鸣介绍,去年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等13个国家部委通力合作,研究制订了8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项扶持政策。为方便操作,今年以来又陆续从税收、贷款、收费等方面入手,出台了10个具体操作性办法。
新型的积极就业模式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近5年来,我国解决了1800多万人的再就业问题。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