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设立节能专项资金

   2008-08-12

44

    为了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在刚刚成立省节能监察大队后,海南省又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2008年为1000万元,以后将逐年增加,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节能改造、关键技术攻关和节能技术应用。
  据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介绍,2007年与2005年相比,海南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了2.4%。至2007年末,海南省淘汰、转产和停产的立窑水泥生产能力约100万吨,拆除了11套落后炼钢设备。到2008年末,海南省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将达到500万吨,占水泥产能的比重上升到80%以上。
  下一阶段,海南将继续加大工业、第三产业、建筑、生活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将在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中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对单位产品能耗较高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找出能耗高的主要原因并进行整改。此外,力争在2010年前将海南省现有白炽灯全部更换成节能灯。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