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5家企业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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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网消息:(记者 曾旺)8月30日上午,全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石油5家企业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中国石油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5家企业是: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青海油田公司、吉林油田公司、锦西石化公司、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公司。

  这次被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的298家企业和25个工业园区,全部是由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等按程序评审和推荐的。

  2006年3月2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2006年7月21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并对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标准等作了进一步说明。2006年7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据了解,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应具备“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10项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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