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332倍

   2008-08-19

96

    “30年来,我国亿万农民创造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贡献了中国GDP增长的近三分之一,转移了三分之一农民就业,30年增加值增长332倍。”18日,在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局成立30周年论坛上,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卢永军说。
  卢永军介绍,30年来,我国乡镇企业经历了六个发展阶段:一是1978年-1983年的开始发展阶段;二是1984年-1988年的高速发展阶段;三是1989年-1991年的整顿提高阶段;四是1992年-1996年的超常发展阶段;五是1997年-2002年的分化重组阶段;六是2003年至今的转型发展阶段。
  卢永军说,30年来,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20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69620亿元,增长了332倍,已占到农村社会增加值的68.6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52%。
  卢永军介绍,30年来,我国乡镇企业创造了许多辉煌,多年来一直是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为我们这个农业大国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探索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