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与福建协署议支持石化产业

   2008-08-21

52

    19日晚,福建省政府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福州签署《进一步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石化产业发展会谈纪要》,约定从多方面共同推进福建石化产业的发展。
  石化产业是福建省三大主导产业之一,福建省与中石化在《纪要》中约定,双方将共同推进福建炼油乙烯合资项目,确保炼油、芳烃装置2008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化工装置2008年底建成,2009年3月投产。
  中石化表示,将支持福建发展石化产业,支持福建开发利用与炼化项目相关的下游产品,支持福建联合化工公司按市场价优先向福建提供苯、对二甲苯、丁二烯、硫磺及其他可利用的资源,推动福建石化产业链延伸,壮大石化产业规模;支持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合成橡胶装置项目。福建省表示,将支持与炼油乙烯合资项目配套的成品油输送管线工程建设。
  中石化与福建省约定,将尽快启动福建联合公司每年80万吨乙烯装置改造及新增每年20万吨乙烯的后加工方案可行性研究,中石化将充分利用可以转让的专利、专有技术,支持福建石化产业建设;开展在福建炼油乙烯合资项目建设基础上的二期扩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获得新建每年1200万吨炼油项目的许可,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福建石化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在“十二五”期间再配置化工装置的方案;中石化支持在新项目产品方案中预留部分化工原料供福建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
  另外,中石化将全力保障福建省的成品油供应;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在建和拟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优先与中石化合作,城区加油站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支持中石化建设与经营;中石化将积极扩大福建农村地区加油站建设,扩大双方合作项目的成品油在福建市场的占有率,从而实现产销一体化。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