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东明恒润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在东明石化召开。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省市县环保局领导以及相关专家,通过现场监测、咨询,认为东明恒润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项目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批准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会议上,东明石化执行董事、副总裁缪振启就恒润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项目的基本概况、固废处理、环境绿化、环境运行体系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围绕该项目的性质、规模、项目总投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等内容做了环境监测验收报告。
听过报告并经过现场监测后,山东省环保局领导和专家们一致认为,东明恒润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项目遵循资源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形成了以减压渣油多种资源同时加工转化的完整产业链,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环境保护意义。项目噪声监测、废气和烟尘排放等符合批复文件和东明县“十一五”规划中关于环保技术的要求。从固定污染源废水连续监测系统显示,实测数据与在线监测仪器监测数据均符合标准要求。同时,专家们还就该项目在符合环保标准的基础上,要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减轻环境污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