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公安部实施北京奥运交通管制措施,铁道部调高货运费,国家发改委提高山西销售电价,再加上山西焦煤7月初再度上涨380~500元(吨价,下同),这一连串煤、电、油、运涨价的消息使国内焦化企业几乎窒息。他们的第一反应是涨价转移成本压力,但下游钢铁行业表面暧昧、实质回绝的态度使焦化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并使后市充满变数。
下半年伊始,钢铁业经营环境变幻之快令人难以想象。上半年需要预付款才能提货的红火行情已荡然无存,在钢材滞销、价格盘整、库存增加的形势下,钢铁企业无力增量采购持续涨价的焦炭。焦化业也只能在疯狂上涨的煤炭价格和日益滞涨的钢材价格中生存。
7月上旬,山西、河北、山东焦炭出厂含税价出现滞涨现象。山东、河北焦炭出厂含税价比6月末微调50元,而第一主产大省山西焦炭几乎停滞不前。可以说,价格滞涨的主要原因是华北五省市地处奥运核心圈,三季度钢铁需求、交通管制等均拖累焦炭需求放量,导致价格涨幅放缓。
相反,华东核心经济区域的上海、安徽则普涨200~250元;江苏接壤山东,其境内大批山东、山西南部焦炭货源云集,导致江苏本省焦炭价格只上浮100 元;河南、黑龙江分别受制于下游主要钢铁企业年度常规夏季高炉检修减产,导致焦炭涨幅低于120元;偏远的西南云贵两省则突然发力,焦炭价格暴涨300 元,不过基本归类于补涨,后劲不足。
山西省经贸委明确表示,2007年山西省共关停淘汰落后焦炉62座,合计产能1131万吨/年,今年山西还将继续淘汰焦炭产能1450万吨/年。为加快淘汰步伐,山西专门设立了淘汰焦炭落后产能补偿资金,专项用于2007~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经济补偿。
2008年是个特殊的年份,上半年自然灾害频繁,生产经营秩序和计划完全打乱,而三季度又恰逢奥运。在奥运会赛场所在的华北各省市和协办城市,钢铁、焦化、煤炭生产和煤焦运输不同程度地受到制约。应该说,今年三季度是个非正常生产季,受到制约的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焦炭743万吨,同比仅下降7.5%。为确保延续我国减少资源性产品出口政策,国家选择提高出口关税来抑制焦炭出口。8月15日,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批准,自8月20日起,对部分商品出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至40%、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5%提高至10%。从发布调整税率的消息开始到实行,其间只有3个工作日。从事焦炭出口业务的公司没有时间调整内外销合同,无奈只能与外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将关税上调15%负担完全转移给国外客户。依据7月我国常规冶金焦出口离岸价700美元/吨(含关税25%)测算,8月20日以后,离岸价至少上涨到800美元/吨。
管理部门的主要意图,是希望通过抑制焦炭出口,增量供应国内炼焦精煤。如今看来,800美元/吨的高价,必将促使国际市场减少购买中国焦炭,这部分焦炭将回流国内市场。供应量增加的连锁反应是价格下跌,这样有利于稳定国内焦炭市场行情,同时也使钢铁行业对焦炭定价的话语权重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