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务院对外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长三角地区在保持石化等传统支柱产业优势的基础上,将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也是我国石油和化工产业实力最雄厚的地区。
经过多年的发展,长三角地区已聚集了一批千万吨级炼油和百万吨级乙烯大型石化项目。这些大型石化项目产生了集群效应,使该地区石化下游产业十分发达,形成了各有特色、产业关联度高的上海化学工业区、宁波化学工业区和江苏沿江各化工园区等。此外,浙江省余姚已经形成我国最大的塑料原料集散地,同时也是我国塑料模具、家用电器配套塑料、电缆等产品的重要产地,而宁波则拥有全球最大的注塑机生产基地。目前,长三角地区已形成了国内最完整的石化产业链,并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石化消费市场。
然而,石化产业高度发达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首先是能源供应紧张问题。长三角地区石油、天然气、煤炭资源贫乏,主要靠能源运输解决需求,化工企业饱受限电、限气之苦。《意见》强调,将构建长三角区域能源安全体系,加快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石油和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完善油气输送管道网络,加强油气战略储备,加快建设区域石油流通枢纽和交易中心,研究建立区域天然气交易中心。此外,还将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等涉及新增能力的项目,率先实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耗、物耗、水耗等标准。
其次是石化产业高度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意见》特别指出,要加强区域生态环境的共同建设、共同保护和共同治理,实行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
再其次,《意见》提出,要在进一步做大做强石化等优势支柱产业的基础上,加快形成核心关键技术和提升规模水平,把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