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近日先后发布公告称,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年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目前,这些企业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按照浙江省今年新出台的税收政策,企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3年内,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15%的所得税税率将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以海正药业为例,按照公司今年的盈利规模计算,税率变动将带给企业的净利润增加额约2500万元。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税收新政将大大减轻企业的负担。
记者从浙江省科技厅了解到,浙江省首批高新技术企业共242家,除已发布公告的化工上市公司外,还有部分非上市企业如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百合化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另外,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目前已通过了地方认定工作办公室的初审和专家审查等程序,进入公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