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8月21日表示,下半年要尽快出台污染减排三个管理办法,加快三大体系硬件建设。
这三个管理办法是:颁布实施《“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出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明确按统一方法核算和校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出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要求排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动监测数据为主,向环保部门申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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